李登輝爲德不卒,不算典範!

▲▼前總統李登輝。(圖/李登輝辦公室提供)

作者傅雲欽律師

前總管李登輝日前在日本國會議員會館以《臺灣典範轉移》爲題發表演講。有二、三百個國會衆議員到場聆聽。

演講題目《臺灣的典範轉移》定得不錯。「典範轉移」(paradigm shift)一詞是美國哲學家托馬斯·庫恩(Thomas Kuhn,1922-1996)在《科學革命結構》(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1962)一書中的使用的核心概念,指的就是舊的典範(體系架構)被顛覆,由新的典範取代的大變革或革命。

李登輝的「臺灣的典範轉移」講臺灣政治發展的兩項議題,一項是臺灣的民主化,一項是「臺灣主體性」的建立。所謂民主化,容易懂,就是從兩蔣時代威權轉爲民主。這是關於臺灣內部的民權問題。什麼叫「臺灣主體性」的建立呢?依李登輝的說法,指「將外來政權轉爲具有臺灣主體性的政權」、「將『中華民國』推向『中華民國在臺灣』的新位置」、「朝向擺脫『一箇中國』,以及終止『中國法統』的道路邁進」。可見這是關於臺灣對外法律地位的問題。

所謂「臺灣主體性」的建立,其實就是「臺獨」。李登輝扭扭捏捏地說「臺灣的主體性」的建立,不知是他自己自我設限,而是應日本方面的的要求辦理。無論如何,由李登輝把「臺獨」說成「臺灣主體性」的建立,可見臺獨還是一種禁忌,它的污名還沒去除。

李登輝說,爲了擺脫「一箇中國」,建立「臺灣的主體性」,政府於1991年宣佈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廢除臨時條款、1998年修憲凍結臺灣省,他自己於1999年提出「特殊國與國關係」之論。他完成「臺灣的主體性」的建立了嗎?他沒有明講。

我想他如果真正瞭解什麼是「臺灣的主體性」(臺獨),應該不敢說臺灣的主體性」在他任內已經完成了。宣佈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廢除臨時條款和修憲凍結臺灣省,不影響臺灣對外的法律地位。他的「特殊國與國關係」之論也是個人意見,就算政策,也沒有落實。

「臺灣的主體性」(臺獨)要如何落實?簡單地說,就是廢除中華民國憲法一中架構。臺灣是領土包含兩岸的中華民國的一省。本來「中華民國憲法」沒有「臺灣省」三字。李登輝執政時,1991年制訂的憲法增修條文時,將「臺灣省」三字明訂於第3條。該條文是關於監察委員間接選舉的事項,已經廢止。但2000年修訂的憲法增修條文第 9 條又明訂「臺灣省」三字,說臺灣省政府的功能業務與組織的調整,得以法律特別規定。可見憲法是一中架構。憲法的一中架構沒有廢除,臺灣就一直處在事實上(de facto)獨立,法理上(de jure)屬於中國的狀態,沒有主體性可言。

李登輝說:「我擔任總管的十二年間,打造出差強人意的民主社會,這是個人畢生的榮耀。」但我認爲,在臺灣內部的民主化方面,李登輝是被民間民主運動浪潮拉着走,不是很主動。民主化有所成就,也不全是他的功勞。至於「臺灣主體性」的建立(臺獨)方面,李登輝更是被動,甚至反動。1996年他普選連任,大權在握之後,對「臺灣主體性」的建立(臺獨)也還是畏首畏尾,三推四阻,不時發表反對臺獨言論。憲法的一中架構迄今不動如山。李登輝即使心存善念,也是爲德不卒,不算典範。他現在吹噓自己的豐功偉績,我看聽聽就好,不可盡信。

李登輝說:「我現年九十二歲,就算高估一點,我能爲臺灣做事的時間大概只剩五年。爲了打造更成熟的民主社會,我想把餘生獻給臺灣。」哇!精神可嘉老先生!和史明一樣,又一個「永遠的革命者」在從事「革命進行式」嗎?「打造更成熟的民主社會」是要廢除憲法的一中架構嗎?沒說清楚。看看現在的政客,包括李登輝自己,都只顧選舉,絕口不提廢除憲法的一中架構。「臺灣主體性」的建立(臺獨)可說渺渺茫茫。李登輝說要把餘生獻給臺灣,我看也是聽聽就好,不必因此感動流涕

●作者傅雲欽,律師,建國廣場負責人。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