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上販售新興菸品 菸害法執行不及格

多個民團21日召開記者會痛批,《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一週年,七大重點體檢半數不及格。(Photo by 簡嘉佑/臺灣醒報)

菸害防制法滿一週年,多個民團21日召開記者會痛批,新法七大重點體檢半數不及格!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21日指出,目前臉書上有社團公然販賣加熱煙,政府應加強取締。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目前沒有加熱煙通過上市審查,但煙商已經在教導超商工讀生行銷加熱煙品。

臉書社團囂張販煙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112年民衆透過董氏基金會檢舉,網路違法行銷電子煙、加熱煙的案件超過1800件。她指出,現在臉書就有販售加熱煙的社團,成員人數更高達2.7萬人,相當於無視於法規,行徑囂張。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副理事長焦惠芳表示,政府去年3月法律預告只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四種味道的添加物,卻保留其他味道添加物的可能,政府應立即禁止其他天然或人工調製口味的添加物,以落實禁止所有加味煙品。

新興煙品進入校園

儘管法條規定禁止20歲以下民衆吸菸,但臺北市國學學生家長會聯合會副會長蕭雯謙指出,目前在校園周邊,仍發現有學生正吸着電子煙與加熱煙,尤其網路資訊流竄,導致青少年輕易取得新興煙品,政府應積極禁止。

煙商大肆辦說明會

臺大醫院家庭醫學部醫師郭斐然表示,「減害」是菸草公司最常利用的行銷手段之一,但法律卻讓煙商使用「加熱煙健康風險評估」一詞,可能淪爲煙商減害的宣傳工具。他舉例說,煙商常使用「IQ*S」意指「我戒除普通紙菸」(I Quit Ordinary Smoking)作爲宣傳,但沒有證據顯示,加熱煙能夠減害或協助遠離紙菸。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日前經家長檢舉,加熱煙商在還未通過上市審查前,就大肆於3天內接連舉辦24場說明會,對便利商店工讀生行銷廣告加熱煙宣傳,但未經覈准的加熱煙,就是違反第15條所定禁止促銷或廣告之方式。針對煙商的惡性違規,呼籲政府依法每場處以5千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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