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聲音|全國政協常委張連起:建議適時取消文化建設費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張曉翀)3月8日全國兩會正在進行中。全國政協常委、中國企業財務管理協會會長張連起帶來了關於深化文化事業建設費改革的提案。

提案指出,在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期間,2020年下半年中國廣告市場整體回暖,2021年廣告市場整體同比增長11.2%,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對企業增加現金流和擴大經營投資均產生了積極影響,帶動了廣告業的恢復發展。但是2022年財政部和稅務總局恢復了財稅2016年第25號文、財稅2019年第46號文,繼續對廣告業徵收文化事業建設費,最終全年廣告市場發展由增轉降。

《“十四五”廣告產業發展規劃》強調廣告是社會文明的重要載體,具有文化產業屬性,必須推動廣告產業高質量發展。特別是在加快推進文化自信自強的要求下,強化對廣告企業的政策扶持,尤其是要加快培育壯大一批在國內廣告市場具有話語權、在全球廣告市場具有競爭力的現代廣告企業,對於搶佔廣告傳播和文化宣傳陣地至關重要。

從各省(市)近年來文化事業建設費收入和文化事業發展支出的情況分析,文化事業建設費在文化事業發展中的籌資功能比較有限。以2022年爲例,內蒙古、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廣西、海南、貴州、陝西、甘肅、青海15個省(市)中絕大部分地區文化事業建設費收入在1億元以下,文化事業建設費這一專項非稅收入佔地區非稅收入的比重均低於5%,絕大部分地區低於1%。

爲此,建議:

一、正稅清費,適時取消文化建設費。

二、如果認爲取消文化建設費的條件還不成熟,可以參考地方教育費附加的計稅辦法,將3%的計稅依據由銷售額調整爲應納流轉稅額,或者直接將文化事業建設費費率下調爲0.5%。

三、允許地方對歸屬於地方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實行70%額度減徵政策,並延長減徵優惠政策的適用年限至2027年年底。

四、引導和鼓勵地方實施暫停徵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