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提告要求保留紙本身分證選擇權 內政部:尊重提告

內政部強制全面換髮數位身分民團喊告(張理國攝)

內政部推動數位身分證換髮,臺權會民間司改會今天舉行記者會,宣佈要向內政部提起集體行政訴訟,希望捍衛人民應有的資訊自主及隱私權,禁止內政部強制舊式身分證失效。內政部上午迴應,尊重民間團體不同看法與意見,以及提出訴訟的權利

內政部數身分證受疫情影響延後換髮,但仍規劃明年初先選擇都會型及一般型共約1、2個縣市試辦,試辦半年後再全面換髮。爲了力抗全面換髮數位身分證,民間團體下週將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訴訟,禁止內政部依戶籍法第59條第2項,宣告舊式身分證失效,爭取不被「強制數位化」的選擇權。民間團體表示,主訴求是要求內政部不得宣告舊證失效,並附帶提出數位身分證換髮是違憲的。一旦法院認定數位身分證違憲,人民就可拒絕領取。

臺權會副秘書長何明諠表示,提起訴訟是因爲表達訴求以來,從未看到內政部有正面迴應,參加司法訴訟是人民在日常生活中額外需負擔的成本,但本案在2到3周時間內,即募集近60位原告,顯示仍有許多人認爲,政府當前執意推動的數位身分證將成嚴重侵害隱私,難以挽回傷害的政策

律師團召集人、民間司改會執行委員林煜騰表示,不知爲何內政部急什麼,有專家學及私人不斷跟內政部反映,戶籍法不足以做爲授權依據,希望內政部緩下來,或立專法保障資訊隱私權不受影響,但內政部從未正面迴應,只說瞭解訴求,但人民要的是白紙黑字的保障,什麼事是內政部能做,什麼事不能做。人民的訴求很簡單,並沒有強制想要領數位身分證的不能領,只是單純要求一個「選擇權」。

林煜騰指出,內政部強推數位身分證,始終認爲不需制定專法或修法,早被質疑違背戶籍法規範,侵範大法官釋字603號保障的資訊自主權,並將人民暴露在資訊安全風險中,人民不得已只能透過司法途徑尋求自保。他表示,根據釋字603號,人民有權拒領數位身分證,但內政部換髮計劃顯示,換髮後內政部就會宣佈舊式身分證無效,將影響人民應考、服公職等權利,無疑是強迫全民接受數位身分證。

臺權會秘書長施逸翔表示,遺憾民進黨政府 侵害選舉權令人無法接受 2020年政府 學習1998年政府至少暫停或撤回政策。

數位身分證雖不像當年的國民卡多卡合一 ,但在不限制卡片使用範圍前提下,仍導致許多政府企業能輕易讓人民被迫交出身分資料,從而侵犯人民資訊自主權;提告的另一層意義,則是爲抵抗選舉投票權被侵害,若使用舊式紙本身分證可能無法投票。

性別身分、區塊從業者曹鼎表示,她擔任原告之一,是因爲內政部推動數位身分證以來,從未在隱私及資訊自主權上有足夠的可問責性。政府至今未承諾會以開放原始碼的標準,將T-ROAD的技術細節全體國民檢視。她要求至少要做到3點,也就是政府要有明確法源下、要有可問責機構 、也要開放原始碼。

內政部上午迴應,臺灣是一個可自由表達多元意見的社會,政府尊重各種不同的看法與意見,也尊重民間團體訴訟權利。數位身分證政策形成過程中,已廣納各界意見審慎規劃,並多方徵詢相關法律主管機關意見,均認爲在現行戶籍法、個人資料保護法資通安全法電子簽章法等規範下,可據以推動數位身分證,政府會在遵循資安與隱私保護之法律規範下,審慎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