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社宅自償率110% 挨批斂財
臺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22日審查住宅基金預算,議員遊淑慧怒轟,市府更改社會住宅租金計算方式,甚至將55年折現率攤提到租金內,導致租金高漲,根本就是持建商心態搶賺錢。(吳康瑋攝)
臺北市明倫社會住宅租金過高,引發民衆不滿,市議會工務委員會22日審查住宅基金預算,議員遊淑慧指出,市府更改租金計算方式,不但自償率不可低於100%,還把55年折現率攤提到租金內,導致月租高漲,市府總支出下降預估可倒賺4.6億元,痛批根本變相挖空市民積蓄斂財。
遊淑慧指出,北市都發局規畫社宅租金時,沒有審酌承租人合理負擔能力,每月4萬多的租金,對市民來說實在太沉重,她強調議會最低的要求,就是調回原本租金計算方式。
她表示,明倫社宅55年營運期試算內容,包括興建、管理支出、修繕等共約32.5億成本,再加上地價稅8.8億、房屋稅5.8億,總計47.1億的支出,但收入方面,社宅租金年收7400萬、管理費年收700萬、店舖及停車場租金年收1300萬,算下來收入達51.7億,自償率高達110%。
對此,都發局長黃景茂迴應,議員要求馬上調降明倫、木柵、金龍、大橋頭社宅租金,但考量到木柵、金龍、大橋頭社宅中籤者已準備簽約,若即刻調降會衍生「信賴保護問題」,造成其他承租戶抗議。
黃景茂說,明倫社宅計算下來月租約市價55折,雖然外界覺得太高,但仍符合原則,他堅持不降租。最後委員會因租金調降及信賴保護原則未談攏,決定暫擱住宅基金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