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大火促三讀通過「工輔法」 工廠危險物申報不實最重罰500萬
去年發生的明揚大火造成10人死亡,其中4名消防員殉職,立法院7日三讀通過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圖/報系資料照)
明揚大火在去年9月造成重大傷亡,事發後各界開始檢討聲浪,包括危險物品主管機關釐清、管制等,立法院7日三讀通過行政院送請審議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裁罰金額提高100倍至500萬,經濟部也研議3項精進辦法,並持續與地方政府配套、規劃。
2023年9月22日,位在屏東科技產業園區的高爾夫球具代工大廠明揚國際發生大火,造成10人死亡、111人受傷,其中有4名消防員殉職;事發後各界釐清危險物品是否有管制、超標,中央與地方政府則是互推卸責。
立法院院會7日三讀通過行政院送請審議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以強化工廠危險物品管理,修法加重工廠負責人違反危險物品申報義務之處罰條款,最高裁罰金額提高100倍至500萬元,促使工廠落實危險物品的申報義務,以利主管機關適時稽查管理。
經濟部也研議3項精進的管理辦法,其中包括強化源頭管制、修正子法、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其中強化源頭管制則是與環境部持續優化化學雲勾稽搜尋功能,並以彰濱產業園區作爲示範場域,篩選出彰濱產業園區疑似應申報而未申報工廠145家名單,查報有65家廠商須補申報。
爲擴大全國應用,經濟部督導科學園區、科技產業園區及地方政府等主管機關查報疑似應申報而未申報工廠名單,在6月底前完成抽查,以確保工廠皆已完成申報作業。
修正「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增加動態申報機制,要求工廠負責人即時更新廠內危險物品變動資訊;修正「工廠危險物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辦法」,全面提高最低保險金額爲現行1倍,總保險金額提高至新臺幣7,200萬元,增加對第三人的保障。
修正工輔法有關危險物品申報義務的處罰,提高罰鍰額度至5萬以上500萬以下,原法未改善只能連續裁罰,修法後可直接處罰並命令改善、申報,加強工廠申報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