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擬槍報你知 別傻傻分不清

模擬槍與真槍比例一比一,幾可亂真。(廖素慧攝)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操作槍納入模擬槍管範圍,立法院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主管機關應向業者玩家以說明會、懶人包等方式,說明模擬槍的管制範圍及規定、申請許可辦法等,但仍有不少民衆搞不清楚這些槍支差異,擔心收藏到不對的槍會遭罰。

警方解釋,模擬槍可以擊發火藥、拋殼,具有聲光效果,但槍管有阻鐵無法射出子彈,大多拿來拍戲,所以又稱爲「道具槍」。因爲模擬槍的槍管很容易貫通、改造,所以早期國內的改造手槍來源大多是模擬槍,「319槍擊案」發生後,政府在2005年公告查禁,此後拍戲、進口外銷的模擬槍,都須向警政署報備核可,民衆不得持有、販賣,否則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

爲規避模擬槍的管制,國內業者後來又「創造」出「操作槍」,這種外型、構造、材質與真槍相仿的槍支,槍管也有阻鐵,但無打擊底火撞針裝置,僅能把玩、無法射擊修法前,可輕易在網路市面上購得。但操作槍的機槍壁僅3mm,可輕易貫通,加上撞針、槍管後,殺傷力絲毫不輸制式手槍,所以這次修法將操作槍納入管制。

警方表示,新法並未涉及俗稱空氣槍的低動能遊戲用槍,不會影響合法業者及玩家權益,一般的BB槍、玩具槍主管機關是經濟部單位面積動能沒超過20焦耳就不觸法。但若無故攜帶類似真槍的玩具槍趴趴走,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8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