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瑪夏區長涉收賄 遭羈押停職

高雄市那瑪夏區長白樣因爲收賄,遭橋檢聲押獲准;高市府對他做出停職處分。(翻攝照片林瑞益高雄傳真)

那瑪夏區58歲區長白樣涉嫌利用職務上督管區公所公共工程機會,向廠商收取賄款,不法所得超過500萬元,橋頭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蒐證與偵訊後,24日向橋頭地院聲請羈押獲准,高市府民政局25日表示,已對白樣處以停職,並派人代理

白樣是高雄縣、市合併後首屆官派區長,2014年敗選,2017年又被官派回鍋代理。檢警日前收到情資,指他等人疑似向廠商收賄。橋頭地檢署與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高雄市調查處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動員近百名廉政官、調查官搜索那瑪夏區公所等35處,並通知區長、承辦公務員及廠商等28人到案說明。專案小組調查,白樣等人涉嫌於第1屆及第3屆任期間,利用職務上權責,向廠商收取賄款,以及泄漏底價協助特定廠商得標,不法所得超過500萬元。

經漏夜偵訊,檢方向法官聲押白樣獲准;陳姓廠商以20萬元交保、林姓廠商以10萬元交保,後續由專案小組擴大偵辦。

高市府民政局表示,對於所有市府官員,都一再強調要清廉及一切依法行事,不可有違法情事,此案目前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靜待司法結果,一切依法處理。即起除已停止白樣職務,也核派人員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