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議員提案 制定騎樓管理條例

騎樓停車經常遭檢舉引發爭議,臺南市多位議員12日提案制定《臺南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草案,希望比照高雄放寬騎樓停車的條件。(洪榮志攝)

騎樓停車經常遭檢舉,引發私人財產權及公共利益爭議。繼高雄率先制定騎樓管理自治條例後,臺南市多位議員12日也提案制定《臺南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草案,希望比照高雄放寬騎樓停車條件,以解決相關爭議。市長黃偉哲迴應說,春節期間停車需求大,只要保留行人空間,原則將不會取締騎樓停車。

李先生認爲,騎樓土地屬地主所有,地價稅也是地主在繳,卻不能停車,「那有這種道理?」林小姐也說,在自家騎樓停車,只要有人檢舉就會被開罰單,非常容易引發民怨。

鑑於交通部已函文地方政府,指示可因地制宜開放騎樓停車,昨天市議會臨時會開議時,議員周嘉韋、林依婷、蔡筱薇、李宗翰、朱正軒、郭鴻儀等6人提案制定《臺南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草案,獲得12名議員連署,已送請議會審議,預定下個定期會排入議程。

根據議員提出的自治條例草案,在臺南市8米以上道路兩側住宅騎樓停車時,須符合不妨礙行人通行;停放方式以一排爲限,且不得超出騎樓地範圍及不得有影響交通之虞等條件。

此外,騎樓自建築物地面層外牆面起算1.5公尺需保留行人空間;另建築物出入口也應至少保留1.2公尺淨寬的縱向空間,以供行人、機慢車進出。

周嘉韋還建議,春節期間應放寬騎樓停車;對此,黃偉哲表示,考量春節期間停車需求較大,只要保留1.5公尺的行人空間,原則上將不會取締騎樓停車。

黃偉哲還說,議員提出騎樓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希望在審議過程中,交通局及相關局處多與議會討論,儘快通過條例,讓臺南騎樓空間使用規範有法源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