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竊占國有地種羅漢松 破壞水土被起訴

調查局今年動員各地外勤處站,擴大偵辦破壞國土保育案件,查獲王姓男子長期竊占位於新北石碇區鳥塗窟的退輔會、新北市政府土坡地共1200多坪,非法開墾興建溫室道路羅漢松苗圃牟利,造成坡面表土裸露,已阻礙滲水功能臺北地檢署今依違反水土保持法等罪嫌起訴王男

調查局在今年5月、9月間,曾2度動員各地外勤處站,針對非法佔用國有地,濫墾山坡地、破壞水土保持及非法傾倒廢棄物等案件,全面清查,2次的查緝行動所查獲的破壞國土面積分別爲25萬多平方公尺、44萬多平方公尺。

其中,新北市處及新北市政府接獲檢舉,查獲王姓男子破壞國土案件,起訴書指出,王男明知新北市石碇區烏塗窟段圓山小段2筆土地是陳姓榮民遺產陳男死後由退輔會新北榮民服務處管理,另一旁有新北市政府國有土地

但王男明知此事,竟自2015年起未擬具水土保持計劃,且未取得退輔會、新北市府同意下,在該處山坡地上興建溫室2座,另鋪設水泥路面闢建羅漢松苗圃、架設水塔,竊占土地面積共4123平方公尺,約2100多坪,除已改變原地形地貌外,並造成坡面表土裸露,阻礙天然表水之入滲功能,影響該區自然生態及環境景觀,但幸好未造成水土流失。

檢方認爲,王男共涉犯水土保持法、森林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刑法竊占罪,由於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法規競合關係,依違反水土保持法32條「未經同意擅自墾殖致生水土流失未遂罪」起訴王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