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妻嗆Y女自曝牀照 誰纔是性騷

丁允恭桃色糾紛遭監察院彈劾後,妻子婕妤陪同出庭護夫心切的她公開怒嗆Y女勒索,質疑「難道男性一定就是加害人?」。(陳君瑋攝)

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遭彈劾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時,與女記者辦公室嘿咻且事後還騷擾對方丁男3日在妻子蔣婕妤陪同下到懲戒法院接受訊問,他對上班時間做「不宜行爲」表示道歉,但否認性騷擾,庭末審判長諭知3月24日宣判

監察院彈劾指出,丁允恭任職高市府新聞局長期間,因職務之故與記者Y女交往,他坦承2人在局長辦公室及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爲,2人分手後,2017年2月27日在臉書上傳他與Y女合照,Y女感到受冒犯,也因此造成她後續工作困擾。

怒指社會不信男性的話

監院表示,丁男2017年4月5日與嚴女結婚後,仍未停止騷擾Y女,未能保持端正品德、潔身自愛,行爲不檢、有辱官箴,行爲嚴重失當,傷害政府信譽公務人員形象,因違失情節重大,通過彈劾後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丁男昨日到法庭報到後,妻子主動向媒體說明,她說夫妻2人不能接受性騷擾的指控,丁在臉書貼的是他與Y女在餐廳公開場合的合照,「這怎麼會是性騷擾」,而該女主動提供媒體牀照,到底誰纔是性騷擾?

蔣女說,Y女掌鏡拍攝的性愛畫面,怎麼會是丁男強拍。明明是2個人感情事情,爲什麼國家公權力要介入呢,丁允恭是受害者,他從未利用職權影響Y女工作。她說受此事件影響,目前夫妻都無業,半年來身心交瘁,真的是非常痛苦的日子,還說「我們現在已經回到平民身分,我不是記者,他也不是官員」,現在沒辦法好好工作,就是因爲這些不實指控。強調今天站出來說話,「很大原因是我是女性,這社會不相信男性講的話」。

最重終身不得任公職

懲戒法院昨上午10點開庭庭訊2小時結束後,丁允恭步出法庭表示,他在辦公室從事不宜的行爲,感到很抱歉也請辭,但對於監察院指控他性騷擾,則完全偏離事實,他提出相當多的證據佐證,希望法官還給他一個公道

法界人士引用懲戒法院日前對臺南地院法官朱中和的判決指出,法官上班時間不假外出,跑去釣魚種菜,遭判罰俸1年,丁允恭公務期間在辦公室從事性行爲,就算已道歉並請辭,仍須受懲戒處分案發時丁屬政務人員,依照《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有免除職務、撤職、剝奪或減少退職金、減俸、罰款、申誡等6種處分,如果判決免職,未來終身不得再任公務員,等同斷了公職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