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越女「朝9晚11」當3P性奴 水餃店老闆判刑

地方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樹林區一名70多歲的水餃老闆,因爲店裡人手,6年前出錢找朋友越南老婆,再把越南女子帶回店裡工作,每天工作14小時,5年多來不給薪水,還涉嫌性侵年紀小他50歲的越南女子,讓她懷孕墮胎,越女後來逃出報警板橋地方法院權勢性交罪,判水餃店老闆4年2個月刑期。

水餃店緊緊關上鐵門沒有營業流理臺蒙上一層灰,這家水餃店的鄭姓老闆75歲,因爲涉嫌性侵年紀可以當他孫女的越南女子,被法院判刑4年2個月,附近鄰居被問到水餃店都很低調。

民國95年間,鄭姓老闆因爲店裡缺人手,於是出錢找施姓友人人頭老公,飛去越南迎娶當時19歲的越南女子,回來之後,就把越南女子帶到水餃店工作,工作時間從早上9點到晚上11點,長達14個小時,每天都在店裡包水餃、打掃、洗碗還沒給薪水;誇張的是,老闆還趁機性侵越南女子,讓她懷孕流產,越南女子忍了5年,終於趁機逃出報警。

雖然水餃店老闆不認罪,但越南女子的墮胎紀錄就是最好證據,板橋地院法官認爲鄭男不但傷害越南女子,更重創臺灣國際形象,依照權勢性交罪判他4年2個月刑期,附帶30萬元賠償,而且積欠5年的工資258萬元,也全都要還給越南女子,但水餃店老闆已經提起上訴,官司恐怕還得打下去。

此外,越南女子指控鄭姓老闆的妻子壓住她讓丈夫泄慾,還逼她舔奶助性,因缺乏證據,鄭妻判無罪;夫妻倆被控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勞基法,也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