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軍冤案重見天日 洪慈庸主張:設獨立機構重啓調查!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洪慈庸、林昶佐,民進黨立法委員顧立雄、蔡易餘25日舉行「軍中冤案與不當處遇調查及補償條例公聽會」。洪慈庸說,2013年8月3日「萬人送仲丘」的晚會,許多父母帶着孩子的遺照來到後臺,希望能爲自己的子弟討回公道,這讓她非常震驚,還有許多含冤莫白的軍中案件,她希望能透過立法的方式,設立獨立機關,針對冤屈案件重啓調查。
林昶佐表示,過去軍中的案件,處在非常封閉的審理環境,加害人與被害人的權力關係極度不對等,無法充分保障人民的權益。因此,不能夠把軍中案件與一般司法案件等同視之。必須要透過獨立機關的調查,加強資訊的透明,破除軍中封閉體系造成的權力不對等,才能解決人民長期不信任軍方的問題。
顧立雄則認爲,整個歷史時期可以分爲:1991年《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年廢止之前,軍民皆有可能受到軍事審判;1999年《軍事審判法》修正之前,由軍事法庭而非高等軍事法院負責審判所審判之軍人案件;2013年廢除承平時期軍審制度三個時期,不同時期所需要的平反機制,各有不同。
顧立雄說,像是國安法第9條禁止戒嚴時期判決之非軍人案件上訴、抗告,過去軍事法庭審理之審理過程問題,都要藉由立法設立具有調查權之獨立委員會,才能突破既有法令的時效限制與以平反。
▲「軍中冤案與不當處遇調查及補償條例公聽會。(圖/時代力量提供,下同)
立法委員蔡易餘表示,軍中是一個特別權力關係的環境,這讓民間長期無法信任國防部的審理與判決。所以,要重建人民對於軍方體系的信任,必須由軍方外部人員深入軍中進行調查,才能重建軍民之間的信任關係。
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胡博硯表示,軍冤平反的獨立機關應該要設置在行政院之下,才能具有足夠的權限對軍中進行調查,才能取信於人民。曾經參與洪仲丘案的邱顯智律師則說,國防部不要把相關提案看作是軍民之間的衝除,只有化解過去的冤屈,才能真正促進軍民之間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