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經濟助農民脫貧 卻擴大地區差距
樊鵬現任中國社科院政治學所當代中國政治研究室主任,同時也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負責或參與多項省部級(包括香港)課題專案,涉及如政府行政改革、決策體制、福利智庫體制等。
大陸官方對阿里巴巴集團的壟斷行爲,重罰182.28億元人民幣,導致市場擔憂重罰會打擊平臺經濟發展。而樊鵬12日在觀察者網以〈平臺經濟幫了滯銷農民,卻也讓他們的差距被越拉越大〉爲題指出,平臺經濟在大陸的脫貧攻堅事業中發揮很好的作用,但從全世界範圍來看,技術經濟尤其是平臺經濟,對於縮小地區差距,就目前的研究文獻來說,幾乎沒有正面經驗。
樊鵬說明,平臺經濟能讓中西部地區賣出一些農產品,並把貧困地區的農產品帶到有消費能力的地方。但也要意識到,大趨勢是中西部地區的技術人才,偏向從本地朝向技術經濟更發達的地區流動轉移。
他指出,不同的區域之間,如技術密集型地區與非密集型地區;城鎮和農村之間,在技術經濟的發展上實際是失衡的。考慮到這一點,新型舉國體制確實應該有所幹預,有所作爲。
另也有觀點提出,爲兼顧社會公平,政府對平臺企業監管同時,可針對壟斷企業的超額利潤,建立特殊徵稅或分紅機制。對此觀點,樊鵬舉例西方學者曾提過一些激進思路,認爲不對技術巨頭的公司結構如所有權、控制權、定價權,進行系統干預的話,集中壟斷難以避免。也就是說不變成一種「公共性質」財產的話,很難通過現有反壟斷措施去改變。
樊鵬也說明,這些說法中的「公共性」不一定是由國家直接接管或控股,而需要找到一個恰當形式。例如由工人、消費者、政府官員和公衆等衆多利益相關代表,組成自治公共信託機構,同時嵌入式民主管理結構、新的公共利益原則等方式下,對平臺公司進行結構性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