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偷吃洋師辣傳「正常體位就夠火熱」 狂存帥照掰信箱被盜
香港籍的許姓女子嫁來臺灣後於2006年2月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沒想到卻被丈夫阿偉(化名)發現與兩名孩子就讀的臺北歐洲學校男老師發生婚外情,不僅相伴出遊,甚至還互傳鹹溼訊息,包含「我們正常的體位已經非常火熱了」、「可以嘗試69式」等,雖然她矢口否認,最後還是遭法院判處須賠償丈夫30萬元。
阿偉指控,他發現妻子與學校的外籍老師G男有不正常的交往關係,不僅常常以電子郵件互相聯絡、相約出遊,甚至還發生性行爲,2011年11月間傳送的電子郵件還附有親吻或裸露上半身的清涼照,除此之外,兩人還大膽討論性愛體位,並計劃下一次要選在什麼時間、用什麼姿勢。
但這還不打緊,阿偉2012年又發現妻子與同樣爲外籍人士的L男搞曖昧,並且瞞着他偷偷在香港見面,種種行爲明顯都違背婚姻忠誠的義務,他這才決定提告求償250萬元。
不過,許女反駁,丈夫所提出的鹹溼電子郵件和照片都是不實的,也無法證明她曾與他人發生性行爲,況且她的信箱早就遭人盜用,對方則是在2011年到2012年間就拿到這些可疑的電子郵件,卻拖到2016年才提告,早就超過2年時效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許女曾傳自拍照給孩子學校的外籍老師。(圖/達志影像/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高等法院法官檢閱阿偉提出的證據,發現電子郵件內容包含「Oh don't know! Hope I can! BUT our normal position already very hot!! U think so?」(但是我們正常的體位已經非常火熱了,你也這樣認爲嗎?)、「Can try 69! But if find it feel uncomfortable, then we stop! Ok?」(可以嘗試69式!但如果覺得不舒服,我們就停,好嗎?),內容幾乎都在討論過去發生的性行爲,並非一般異性友人間會閒聊的話題。
加上許女的信箱使用紀錄顯示,她曾多次儲存孩子學校外籍男師的照片,甚至主動傳送自拍照,法官認爲,如果是遭人盜用怎麼可能長時間都沒有發現,因此不採信她的說詞,考量到士林地院已經裁定賠償10萬元及雙方資產差距,最後僅再加碼判賠20萬元,其餘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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