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蘇打綠的主唱青峰,在舉辦個人演唱會之前,被前經紀人林暐哲提告違反著作權法,林暐哲主張,蘇打綠已將所有創作歌曲的著作財產權全部讓與給他,青峰在未獲他和所屬公司的同意前,不得公開演唱這些歌曲,否則違反著作權法。這件事引起大衆和粉絲的討論,創作歌手爲什麼不能演唱自己的歌曲?行動法庭邀請歌手PiA吳蓓雅以及律師施宇宸,一起討論歌曲著作權相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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