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佈三起校園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原標題:青海省公佈三起校園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記者 崔永燾 報道)記者從青海省市場監管局獲悉:2024年以來,青海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國務院食安辦等五部委和省食藥安辦部署,深入開展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依法查處了一批重點案例。爲有效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省市場監管局公佈一批專項行動中查處的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案例一:青海省玉樹藏族自治州市場監管局查處八一職業技術學校未按規定履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和其食材供應商玉樹市兄弟水產配送服務有限公司配送超過保質期食品(凍豬肉)案

2024年3月6日,青海省校園食品安全督導檢查組在八一職業技術學校督導檢查發現剛進的凍豬肉過期。凍豬肉由玉樹市兄弟水產配送服務有限公司配送,貨值8100元人民幣。玉樹市兄弟水產配送服務有限公司的行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款的規定。玉樹州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正確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規定,對玉樹市兄弟水產配送服務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處罰:沒收過期食品11箱、4袋,貨值共計8100元人民幣;罰款30000元人民幣。玉樹州八一職業技術學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等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三款等規定,對其作出責令改正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貴南縣市場監管局查處貴南縣民族中學食堂儲存、使用超過保質期食品案

2024年3月,海南州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督導發現貴南縣民族中學食堂儲存、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2箱純牛奶)。當事人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款的規定。2024年3月28日,貴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正確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等規定,作出如下處罰:沒收2箱(一箱爲240mL*16包)純牛奶;罰款10000元人民幣。

案例三:青海省黃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黃南州民族高級中學未按規定履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案

2024年3月7日,同仁市市場監管局在開展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聯合檢查中發現,黃南州民族高級中學食堂食材進貨記錄不完整。當事人的行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同仁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等規定,作出如下處罰:罰款人民幣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