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檔誘騙拘禁國中女...性侵10餘次不從就毆打 嘉檢起訴
嘉義縣林姓男子與勞姓女友遭控,拘禁國三少女近1個月,林男脅迫少女發生關係10餘次,不從就毆打,恐嚇少女「想離開、就殺掉妳」;警方破獲竊案發現少女,查出情侶檔誘騙拘禁性侵國中女生法辦,嘉檢今天偵結將這對情侶檔,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私行拘禁等罪嫌起訴。
檢方說,少女失蹤期間,林男假冒身分聯繫少女父母,告知「少女不想回家,目前在臺北打工,還留虛假地址」,讓心急如焚的少女父母前往臺北找人。林男、勞女2人5月中旬遭聲獲准,仍羈押嘉義看守所。
檢方說,據少女指稱26歲林是其前男友,2人分手,林男與家人從事傳統歌仔戲舞臺棚架搭設;林男4月19日利用他人IG帳號,以參與陣頭打工爲由相約,少女坐車到嘉義火車站,被林男22歲女友勞女等4人開車接走,少女坐車內,手機被強行取走,車子行駛到他處載林男,少女被帶到竹崎鄉某民宅控制行動,少女發現林男主導。
檢方表示,少女被載到竹崎平房拘禁,有人看管,斷絕與外界聯繫,還出言恐嚇「想離開,就殺掉妳」;5月12日前,林男對少女強制性交10次,不從動手毆打,造成少女身體多處挫傷;林男5月12日將拘禁少女地點移到大林鎮某民宅,直到同月15日被查獲,少女遭林男施虐性侵數次。
民雄警分局會查獲這起案件,因轄區派出所5月15日到拘禁處所查緝竊案發現,當時少女躲廁所,查驗身分是報失蹤逾20天少女,在場還有林男及其女友勞女,還有另1名男子。警方說,當時少女因林男在場,不敢說遭拘禁,警方通知少女家人帶回,隔天通知少女及父親,以及當時在場另名男子到案,案情才明朗。
情侶檔誘騙拘禁國中女生男友性侵少女10餘次 ,嘉檢起訴。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