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不能吃的臺灣卻可食用 我國豬油標準爲何這麼低?

文/baylin

最近黑心油的事件不斷延燒,所影響的廠商也越來越多,爲什麼這些廠商大量的進這些飼料油進來當食用油?這單純的只是廠商黑心?而關務系統沒做好管理,這麼簡單嗎?

在黑心油事件爆發之前,9月5日食藥署公佈了新的油品檢驗辦法,用油的檢驗有六樣重金屬(砷、鉛、汞、銅、錫、鉻)、黃麴毒素、苯駢芘致癌物)、急性總物質、酸價等(資料來源:衛福部食藥署)

增加的檢驗項目是加強了對不肖油品的檢驗能力,雖然還不至於那麼完善,但好歹也比過去進步了。檢驗只是食品管理最後一道的防線,要做好食品管理最重要的應該是源頭管理以及相關規定的建立,但我們政府真的有注重這一塊嗎?

什麼是豬油?豬油到底由豬的哪一個地方提煉?有自己榨過豬油的可能知道豬板油跟豬中脊油,那麼其他的部位榨的油可以算豬油嗎?

而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對豬油定立了兩個品質檢驗規範,CNS將豬油分兩類:食用豬脂(CNS 2421)和食用熬製豬脂(CNS 8155)兩種,我加入大豆油的標準跟日本標準,整理規範如下表:

酸價是食用油出廠時最重要的指標,數字越低越好,但臺灣的豬油標準竟然是1.3跟2.5遠比日本的0.2高出了許多,也比澳洲的1的標準高。

臺灣的食用豬油分爲食用豬脂跟熬製食用豬脂這兩個等級,光看字面還以爲熬製食用豬脂聽名字感覺比較高級,我們平常吃的豬油應該是這個吧?但是看標準,熬製食用豬脂的標準設定的實在非常低,不適合食用,但CNS又說他是食用熬製豬脂,這就很奇怪了,那麼CNS是如何定義的呢?

那CNS的食用豬脂定義如下:

本品以經過有關單位認可健康無病之豬屠體之豬脂肪組織熬製而成之豬脂,組織不包括骨頭、皮、耳、尾、器官血管等部位」。

白話一點,就是使用健康的豬的任何脂肪部位提煉的就可以算,所以根本不管你使用的是好的豬脂肪(板油、中脊油)或是較差的豬脂肪(屠宰場跟分切場的碎脂肪)都算在食用豬脂裡面,豬板油跟豬碎油脂處理出來的豬油是算在同一等級。

而CNS的熬製食用豬脂定義如下:

「本品以經過有關單位認可健康無病之豬屠體,採取其組織與骨頭、皮、耳、尾、器官與血管等部位熬製而成之豬脂產品。」

那豬油在國際上到底怎麼定義咧?

根據國際標準法典(CODEX STANDARD 211 – 1999)將可食用的豬油分成兩大類

1、Lard

Pure rendered lard is the fat rendered from fresh, clean, sound fatty tissues from swine (Sus scrofa) in good health, at the time of slaughter, and fit for human consumption.

The tissues do not include bones, detached skin, head skin, ears, tails, organs, windpipes, large blood vessels, scrap fat, skimmings, settlings,

pressings, and the like, and are reasonably free from muscle tissues and blood.

Lard subject to processing may contain refined lard, lard stearin and hydrogenated lard, or be subject to processes of modification provided that it is clearly labelled.

2、Rendered Pork Fat

2.2.1 Rendered pork fat is the fat rendered from the tissues and bones of swine (Sus scrofa) in good health, at the time of slaughter, and fit for human consumption. It may contain fat from bones (properly cleaned), from detached skin, from head skin, from ears, from tails and from other issues fit for human consumption.

2.2.2 Rendered pork fat subject to processing may also contain refined lard, refined rendered pork fat, hydrogenated lard, hydrogenated rendered pork fat, lard stearin and rendered pork fat stearin provided that it is clearly labelled.

中文版的翻譯如下

豬油(lard )

2.1.1粗製純豬油(pure rendered lard ) :是指由剛屠宰的健康豬(sus scrofa )的新鮮、乾淨、完好的脂肪組織煉製,適合於人類食用的油脂。

脂肪組織不包括骨頭、皮、頭部的皮、耳朵尾巴內臟器官、氣管、血管、碎膘、浮沬、沉澱物、榨剩油渣等,並且基本不含瘦肉組織和血液。

2 . 1 . 2 精製純豬油(lard subject to Processing ) :是指精練豬油、豬油硬脂酸醋、氫化豬油和改變加工方式製取的豬油

2 . 2 煉製豬脂(rendered pork fat )

2 . 2 . 1 粗製豬脂(rendered pork fat ) :是指由剛屠宰的健康豬(Sus scrofa )的骨頭組織煉製而成、供人類食用的油脂。產品可包含由骨頭(潔淨)、皮、頭部皮、耳朵、尾巴以及其他適於人類食用部分煉製而成的脂肪。

2 . 2 . 2 精製豬脂(rendered pork fat subject ) :是指精練豬油、精煉豬脂、氫化豬油、豬油硬脂酸醋。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另一個文件MEAT, FAT AND OTHER EDIBLE CARCASS PARTS,在pork fat 直接說明了,能用的部位包含有Jowl fat(臉頰脂肪)、 back fat(背脂,包含中脊油)、 leaf fat(板油)、belly(肚脂) and soft fat (軟脂肪,如腎臟附近的脂肪)。

看出國際標準與臺灣標準的差異性了嗎?

國際標準的精製豬脂是指適合人食用的部位的油脂,臺灣的CNS熬製豬油標準只要組織就能用了,不管他適不適合吃。例如豬淋巴等相關組織還有血管等不適合人食用的部位,依照CODEX STANDARD的標準,淋巴與血管等組織提煉的豬油是不能食用的。

但臺灣的標準是可以食用的,臺灣的標準是比較寬鬆的,那麼在當地非食用等級的油,有可能來了臺灣就是食用等級的油。

在關務上豬油是以酸價1來做爲指標,如果是酸價1.5的工業豬油,在其他國家都是屬於非食用等級的豬油,在臺灣可以用15030012報關進來,只要4%的稅,關務只能依照CNS標準去檢驗,主要的檢驗標準就是酸價跟水分。但工業用豬油這兩個主要檢驗都能過關,工業用豬油的問題是含有重金屬,而CNS又不要求檢驗,另外重金屬可能跟使用的工業有關係,所以工業用豬油的管理很容易成爲食品安全管理的漏洞,這一塊只能依靠企業的良心自主管理。

使用關務系統可以將輸臺的1501豬油做統計,統計請見下表:

從這裡可以查到美國輸入到日本的熟豬油價錢,整理近幾年可以得到下表:

結果就是便宜低品質的豬油會賣來臺灣了,這也就是爲什麼美國運到日本的豬油是1公斤250日幣左右(臺幣80),日本運來臺灣的豬油是1公斤100日幣左右(臺幣30元)。而從日本GDP去估算,經過修正的豬油價格在日本國內約爲1公斤180日幣。

爲什麼在日本價錢比臺灣高的豬油卻要用便宜的價格賣來臺灣,日本的豬油需求大於本國的生產,他們需要進口國外豬油。爲什麼他們還需要用較低的價格把豬油賣到臺灣呢?

代表的是他們輸出給臺灣的豬油是不符合日本食用標準但卻符合臺灣食用標準的豬油。

這些不肖廠商也只是照着這個方式去跑,各個國家的最低等級在該國不能做爲食用的豬油,在臺灣都是可以食用的。

臺灣廠商進口豬油的報關價連食用級大豆油都買不起了,又如何能買到更貴的豬油呢?越南、泰國這些國家買的就是真的豬油,因爲報關的價格比臺灣高太多了。

這些年來,豬油的進口是由這些油脂大廠自主管理爲主,食藥署的抽檢管理爲輔,油脂大廠可能進口國外非食用等級的豬油,來做爲臺灣的食用豬油使用,可以看到進口源的大量轉變

從2008年開始日本的豬油就大量增加,強冠公司有高達35%的日本公司持股,是最大的股東,日本的豬油明明不夠吃,卻能便宜的輸入臺灣,這真是一件很難想像的事情。

那麼究竟什麼是臺灣可以這麼便宜的價錢買到的原因?這個問題能被解決嗎?

新一批供應臺灣豬油荒的豬油已經在海上要快要進港了,你覺得這是什麼品質的豬油咧?

臺灣使用的檢驗標準與CODEX相同,但工業豬油混入食用油的檢驗管理又過於困難。

日本也曾經發生過,牛油混充豬油使用的事件。日本是豬油需求國,因此也發生過假豬油的例子,因此日本人於102年12月24日更改了豬油的管理規定,把豬油分成兩個等級,純制豬油與調製豬油,並設立了一個檢驗數值ボーマー數。ボーマー數是針對使用豬油以外的油脂的數值,如果豬油的純度越高,這個數值越高,摻入其他的油脂越多,這個數值最低,檢驗這個值就知道有沒有混入其他的油脂,標準是70以上才能叫純制豬油,而使用其他油脂混合的豬油,則視爲調製豬油,酸價也是限定0.2以下,這就是日本政府積極管理的做爲。

過去的錯誤造成了現在的苦果

真正的問題不單隻有源頭管制,還必須修訂標準,制訂合宜的標準。

讓我們能爲孩子準備安全、安心的食物。

Photo Credit:Peter G Werner via 維基共享資源 CC BY SA 2.5

●作者baylin,碩士畢業,目前於臺灣豬肉相關產業工作,過去曾在國外棕櫚油業工作,精通油品檢驗、調配及工業用油精煉製程設計。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討論與聲音,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