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詐貸案 主嫌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延押2月
號稱「史上最大銀行詐貸案」的潤寅案,一審重判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徒刑26年、28年,案經上訴,高院認爲夫婦倆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自5月2日起裁押2個月。
檢方指控,楊文虎夫婦從2012年起到2019年,透過業務經理聯繫上市及上櫃公司出面向銀行貸款,再由會計作帳,假藉出售紡織用紗名義,製作不實交易發票、提貨單據等向銀行申貸。
楊文虎夫婦利用潤寅集團旗下4家公司,以不實買賣合約、統一發票等文件向星展、玉山12家銀行,申辦國內外應收帳款融資及外銷放款銀行貸款共470億964萬2849元。其中雖經楊文虎夫婦陸續償還,但仍有43億4300萬9752元未還。
2019年6月楊文虎夫婦逃亡美國,造成銀行鉅額呆帳,美國逮捕夫婦2人,先後將楊、王遣返回臺受審,羈押至今。臺北地院去年底審結,依《銀行法》等罪將王女判刑28年,併科罰金6.5億;楊判刑26年,併科罰金6億。
案經上訴,高院2月2日裁定羈押2人,由於羈押期限將屆滿,日前開庭審理延押程序,合議庭認爲2人案發前曾逃亡赴美,且一審遭重判,有逃亡之虞,考量2人犯行造成多家銀行鉅額損害,嚴重破壞金融秩序,有羈押必要,裁定自5月2日起裁押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