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覈陸出版品 臺灣文化部新規比大陸還嚴

大陸繪本《等爸爸回家》。(取自繪本)

繼大陸童書《等爸爸回家》遭禁止發行後,文化部傳明年將有新規,全面管制大陸出版品於臺發行。本依據法規,大陸出版品在臺發行,需經申請,並轉爲正體字。新規則擴充規定,轉正體字的大陸出版品需先向文化部申請許可通過,才能從國家圖書館書號中心取得書號,再度引起出版界議論

熟悉兩岸出版業務的不具名出版人批評,文化部若真通過新規,簡直比臺灣出版品在大陸出版的規定更嚴苛,「大陸還會自己列出特定敏感詞彙憲法明定我們有言論自由,出版就是其中一環,現在書本不只要審,審查機關是誰?標準又是甚麼?我們完全不知道。不管藍綠黨誰做,這都是錯的。」

新制是否真將採「申請纔能有書號」,文化部僅表示「針對許可辦法後續修法及執行方式等,文化部將徵詢各界意見。」更強調,大陸出版品來臺以正體中文發行,自民82年起即應依「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臺灣地區或在臺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簡稱「大陸許可辦法」)向文化部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