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誰有資格檢驗陸配的忠誠(施威全)

立委黃捷12日在立法院受訪說明提案要求陸配定居臺灣要「入籍宣誓」。(姚志平攝)

針對國民黨立院黨團提案縮短陸配入籍年限,民進黨立委黃捷等提案修法,新增「經入籍宣誓」及「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兩項入籍條件。如果這是民進黨開出的條件,可以換取其支持縮短陸配入籍年限,未嘗不可接受。但黃捷等人的提案是交換條件,還是反制動作?民進黨仍須表態是否支持陸配權益改革。此外,黃捷等立委高喊「平等」,強調外配與陸配必須一致,但當下《國籍法》沒規定外配入籍宣誓,民進黨是否連《國籍法》也一併改?

細看黃捷的提案,該修正草案並不苛刻,甚至特別顧及需要撫育子女的陸配權益,但其核心主張就是政治表態,提案的立委們表態其政治立場、向選民交待,也要求想入籍中華民國的陸配們表態,依民進黨立委們的發言,陸配必須宣誓對臺灣效忠。

何謂效忠?《中華民國憲法》與法律都未課以人民效忠國家的義務。所謂忠誠,在人民與國家的關係裡,只是一種假設的倫理概念,沒有白紙黑字的規範。我國法律中提到忠誠,多在行政法規裡,用來規範公務員,即使在這些法規中,忠誠也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只能用有無外國護照等事項作爲檢證國安人員的忠誠指標,也無法真測出一個人心裡到底有多忠誠。在移民議題上,同樣地,「忠誠」兩字實務上無法檢驗、無法操作。

就算陸配入籍年限依照民進黨的期待維持6年,就算陸配入籍時依照黃捷的期待進行忠誠宣誓,陸配的忠誠還是會被懷疑。去年民衆黨原擬提名陸配徐春鶯競逐不分區立委,批判聲浪就是來自民進黨。徐春鶯在臺居住30年,仍被民進黨當外人,從此例看來,民進黨不會因爲陸配經過忠誠宣誓,就把他們當作自己人。

忠誠是假議題,誰有資格檢視忠誠?請精神科醫師掃描腦部嗎?如同高喊「愛臺灣」一樣,愛與不愛又如何檢視?政治人物邊高喊愛臺灣、邊貪污投機者比比皆是,這樣的宣誓有意義?

臺灣人,不管是土生土長或是新住民,能不能拒絕宣誓愛臺灣、拒絕宣誓忠誠?難道新住民得像黨外運動中的外省人二代一樣,得表現得比本省人還臺獨,才能讓身旁同儕放心?新住民,不管外配、陸配,難道不能有多重認同?憲法與法律沒規定認同中國有罪,總統蔡英文也說「沒有人需要爲自己的認同道歉」,新移民能不能高喊他認同中國?就像很多人認同美國一樣。

移民的確會涉及國安問題,世界各國移民實務都會碰到,不管移民是來自墨西哥或俄羅斯、伊拉克或巴基斯坦,國際實務上都是藉移民與國安兩套系統處理。移民對本土社會有貢獻,其權益與義務是移民政策要思考處理的,他們會不會帶來國安問題,自有情治、檢調等處理。

就好像我們不會因爲臺灣小孩長大了可能會做壞事,就禁止臺灣人結婚生育,而是對犯罪者以刑罰伺候。但民進黨總是在移民關卡上夾帶國安議題,這種刻意混淆,只有政治意義,實務上表明瞭就是不想面對移民權益的訴求。

黃捷的提案比照《國籍法》規定,要求「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常識」,也是多此一舉,這作法號稱採照西方作法,提案人卻不瞭解國際實務上沒意義。移民要立足本土社會,就會具備基本的生存技能,知識與語言不是來自考試或課堂,而是來自生活。英國採類似措施時,移民法學者與輿論諷刺,只是圖利特定業者而已。何況陸配語言能力不會有問題,至於關於國民權利義務的知識,那些上街頭抗議民進黨歧視政策的陸配,無須上課考試,一定比一般臺灣人更懂臺灣法律規定。

立委倡議要陸配入籍宣示等措施,只是形式意義,是族羣政治、認同政治下塑造內部敵人以號召選民的藉口,真正的議題仍在於民進黨到底要不要支持陸配權益改革?(作者爲東吳大學全球華商研究中心諮詢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