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選舉來了 慎防假民調(賴祥蔚)
民衆在投開票所進行投票。(臺中市政府提供)
選舉將至,各政黨的黨內初選先行。若干初選民調差距極小,在誤差範圍之內,以民調而言,其實難分勝負,但只要參選人事前同意,倒也算君子之爭。
各黨正式提名之後,選戰起跑。從這個時候開始,假民調的議題值得關注。
什麼是假民調?民意調查是以統計學爲基礎,非常具有社會科學的價值,可以透過抽樣推估母體的意見。當然,其間有誤差。
民調的重要,不只表現在政黨初選時可能左右勝敗,在選舉時還可能引導風向。因爲臺灣選民常常策略性投票,不想讓手中的神聖一票浪費掉,所以有一些選民會放棄勝選機會偏低的候選人,甚至出現「棄保效應」。
除此之外,選舉需要大量資源,包括政治獻金,聲勢高的候選人才能吸納較多資源。正因如此,用假民調來引導風向的強大誘因始終存在,每逢選舉都會出現跟其他民調明顯不同、很突兀的數據,明顯欠缺「同時效度」。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明文規定:「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及罷免案成立宣告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所爲有關候選人、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民意調查資料之發佈,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及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及誤差值、經費來源。」《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也有類似規定。
就法而論,發佈民調應該揭露調查單位及主持人、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及誤差、經費來源。但是這卻不足以杜絕假民調,因爲一來,法律只規範選舉公告發布至投票十日前;二來前述應揭露項目也都有玄機,例如抽樣方法,就算揭露了,但是如果不是「隨機抽樣」,根本不必談什麼誤差,因爲不能推估母體。問題是,有不少「民調」都不是隨機抽樣,發佈之後卻會讓民衆誤以爲那些數據足以反映真實的民意。
必須指出的是,有問題的民調未必都是假民調。歸納來看,可以分成幾類:一、符合正規統計學的民調,功力各有不同。二、不嚴謹的民調,不能推估母體,也就是沒有外在效度;或是題目存在引導性或是其他問題,沒有建構效度,不能反映真實民意。三是最新的技術,不是基於統計學,例如網路聲量與大數據。四是娛樂性的數據,用星座、命理來呈現。形式雖然有所不同,只要沒有真的執行,或是有一部分造假,發佈時卻沒有坦承,故意造成誤導,都是假民調。
儘管各界常常質疑有假民調的存在,卻很難確認,這是因爲除非民調機構有全程錄音錄影,否則就算有刻意造假,除非具有公權力的檢調單位深入偵辦,否則外界很難一探究竟。
爲了避免假民調的爭議,建議民調發布機構除了法定資訊,最好提供原始問卷、交叉分析表、甚至原始檔等資料,更昭公信。(作者爲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