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徒爭智財權二審 青峰又贏了
「蘇打綠」主唱吳青峰與昔日恩師林暐哲因合約鬧上法院,智慧財產法院二審仍駁回林暐哲上訴,青峰勝訴不必賠款。(環球音樂提供)
「蘇打綠」主唱吳青峰與昔日恩師林暐哲因合約鬧上法院,林向吳青峰及吳的「哈里坤的狂歡」公司求償500萬元損失,並要求登報道歉。智慧財產法院一審判決林暐哲敗訴後,案經上訴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後,合議庭1日駁回林暐哲上訴,青峰仍勝訴不必賠款。可上訴。
吳青峰得知後,在臉書發文,感嘆:「還是不能理解,15年,最後換來一場虛幻嗎,多希望你跟我說一句,愚人節快樂,然後我們笑出眼淚,當作沒有這回事。」
青峰所屬環球音樂法務則發聲明表示,環球音樂期盼音樂人能迴歸初衷,好聚好散,各自迴歸音樂崗位,把時間留給音樂創作,避免耗費司法資源,近2年來林暐哲無視人證物證具足,不斷興訟,耗費司法資源,對此深感遺憾。本報記者昨致電林暐哲都未接,傳訊息也未讀未回,迄截稿仍無林暐哲的迴應。
智財法院指出,一審林暐哲共求償800萬,但二審時林認爲損失難以計算,請求依著作權法88條估算,改以最高額500萬求償。林暐哲主張,他與吳青峰2008年簽訂詞曲版權專屬授權合約,如果沒在終止前3個月以書面提出反對,會自動延長1年,因此2019年1月後合約都還有效。
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審理認爲,2人合約在2018年12月31日合意終止後,原本依合約專屬授權或歸屬林暐哲的吳青峰所創作詞曲著作財產權,就全部迴歸吳青峰所有。林列出青峰侵害其著作財產權行爲時間,都在雙方合約終止以後,因此青峰的公開演出、發行等都是行使自己的著作財產權,都沒有侵害林暐哲的著作財產權,不能求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