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國民法官審判!直銷男刺死同事自首 中院明開準備庭

臺中地院承審全國第一件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案,將於24日開準備程序庭。(資料照片)

臺中地院承審全國第一件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案,將於24日開準備程序庭,引發社會矚目。臺中地院發言人李進清今天表示,該案國民法官尚未選任,待準備庭結束、定審判程序期日後,才進行選任程序,將選任6名國民法官參與後續審判程序。

臺中地檢署起訴業務員殺人案件,符合國民法官案件要件所犯爲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等,由臺中地院承審,經抽籤由庭長唐中興擔任審判長兼受命法官,成爲全國首件國民法官案,將在23日由受命法官開準備庭。

業務員殺人案嫌犯是22歲直銷公司黃男,與上下線關係的施姓業務員有業績等糾紛,黃去年10月20日持刀到施住處理論,將他刺殺身亡。黃犯後自首,警方查扣水果刀,檢方會同法醫相驗,遺體多處刀傷、切割傷,向法院聲押黃男獲准,全案偵結依殺人罪嫌起訴,移審臺中地院。

依據國民法官法規定,國民法官及備位民法官須閤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3歲、在轄區居住4個月以上及相關限制資格,經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以電腦篩選出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再由法院審覈小組審查爲複選名冊,據瞭解,臺中地院的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多達逾萬人。

法院在審理前,視個案從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篩出候選國民法官,再依選任程序,由法官、辯護人及檢察官訊問後,選出6名國民法官及1至4人不等的備位國民法官,參與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