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官濫權徵收 臺灣稅制不如古埃及?
▲古埃及的稅收制度非常嚴謹且優異,監察書記就是負責課稅任務。(圖/視覺中國CFP)
文/王子欣
日本國家稅務官大村大次郎的著作《拿破崙不是敗在滑鐵盧戰役而是金融戰爭》,剖析歷史興衰,過往人類的歷史是以政治與戰爭的角度,形成掌控政權、贏得戰爭的不斷輪迴。他首次從金錢流向與經濟觀點切入發現:稅制與財政是國家盛衰的關鍵!他指出,古今中外任何國家想要富強,絕對要滿足兩個條件,第一是「稅收制度完善」,第二是「國民生活穩定」。
衆人皆知,美國獨立與法國大革命皆因稅而起,穆罕默德採取減稅政策而讓伊斯蘭教勢力迅速增長,成吉思汗主張彈性政經策略、忽必烈統一一次性關稅,就連羅馬暴君尼祿都積極推動減稅,如果窮人繳不出稅,一年後就不得追討,甚至,古埃及法老還專門設立了監察書記的機構,明令規定如果稅務官超收稅金,就要割掉鼻子,流放到外地嚴懲。
看看別人,想想自己!臺灣稅制不如古埃及?
以古鑑今,這令筆者不得不對照今天的臺灣。有學者指出,臺灣稅制沿襲威權專制,類似納粹時期,稅官有絕對的行政裁量權,民衆收到烏龍稅官註定「九死一生」,因爲勝訴率只有6%,即使人民稅務訴訟贏了,稅務人員還可以金額改改再開一張稅單,人民等於沒贏!
原本稅捐稽徵法規定核課期間爲5年,2017年12月28日剛實施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21條第4項,反而讓人民打贏了訴訟還要被追稅15年,這比羅馬暴君還不如,尤其臺灣的稅制只保護稅官不保護人民,更不如古埃及!
我們對照國內兩個數字:根據主計處統計,2014~2016年超徵4,239億元的稅,2017年也超徵1,323億元,總計超收5,562億元,連續4年超收千億元以上稅金。反觀香港、澳門、韓國、新加坡都退稅還給人民,連之前有金融危機的希臘都退稅,若以臺灣2,300萬人來算,上述金額每人約可退還2萬6,000元,一家5口就有13萬元,可以稍微過個好年。前立委羅淑蕾也主張政府不是營利單位,政府收支應維持平衡,超徵本就要退還人民;也有學者認爲,政府超收是擾民要跟人民道歉,結果,稅官不但沒被懲處,財政部還沾沾自喜,當作業績自豪,還分給地方政府,簡直像在分贓!
另一個數字,則是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2017年1月至11月新增935萬件欠稅、欠費的強制執行案件,全臺平均每10人就有4人遇到欠稅、欠費強制執行的問題,難道臺灣有那麼多的民衆不守法?究竟都是刁民,還是烏龍稅單滿天飛?
事實上全國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就表示,國稅局使用的函釋沒有送立法院備查,早已超越了法律,我國是依法律治國,稅官卻是函釋治國,行政、立法集於一身,最起碼要遵守正當法律程序,但都沒有!
在全民薪資倒退17年以上的今天,如果再把物價上漲算進去,就會倒退更多!政府要有智慧,除了退稅還給人民,活絡經濟,稅制更要公開透明,更要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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