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肥咖條款簽了!美籍臺灣人明年被追稅

臺美肥咖條款影響

美籍臺人要被美查稅了!金管會銀行副局長呂蕙容27日宣佈,臺美肥咖(FATCA)合作協定(IGA)已簽署,未來美方可據此要求臺灣提供「不合作客戶資料進行查稅,不過金管會指出,本案還須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通過,並經總統公佈後始生效,最快明年上半年生效,目前銀行局掌握銀行端的美籍臺人約5千名,恐面臨被查稅的壓力

呂蕙容指出,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俗稱肥咖條款)法案,自2014年7月1日起生效,該法案規定,外國金融機構應履行辨識客戶是否具美國身分申報美國帳戶資料等義務,否則該金融機構及其客戶的美國來源所得,將被就源扣繳30%。

因此,臺灣金融業已依照美國FATCA法案,向美國國稅局連續兩年申報臺灣金融業所擁有的美國帳戶資料。根據金管會初步統計,在臺灣擁有美國籍或綠卡的「臺灣肥咖」已從4,000多戶成長到5,000多戶。

呂蕙容進一步說明,現階段臺資金融機構只提供戶數及相關金額等資料,但該合作協定簽署之後,美方可要求臺灣金融機構提供肥咖客戶的帳戶資料、名單,甚至是個別帳戶資料,包括「不合作」的客戶,以協助美國國稅局追稅。

所謂的「不合作」客戶,就是民衆到金融機構開戶時,金融機構會先問你是不是美國人,並且要求提供7項資料,以利辨識你是不是美籍客戶,包括了:公民證明文件出生地、郵寄地址、美國電話匯款到美國帳戶、代理人是美國地址,以及代收郵件地址(類似臺灣的郵局信箱)爲唯一金融機構保存的地址。

「不合作」帳戶 將報給美國

7項條件中只要有一項符合,就可能會被金融機構視爲美籍客戶,一旦被視爲美籍客戶,金融機構就會問你同不同意將存款等相關資料送美方,若客戶「同意」,金融機構會直接報送美國國稅局;若客戶「不同意」,就會被列爲「不合作帳戶」,銀行就會將這些「不合作帳戶」名單彙整給金管會,由金管會報送給美國。

金管會指出,據「條約締結法」規定,臺美合作協定簽署後30日內,應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進行審議,該協定將於立法院審議通過並經總統公佈後生效,預期下會期立法院可望審議通過並經總統公佈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