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修法保障跨國同婚不含大陸 國臺辦避答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藍孝威攝)

臺灣司法院院會上週五(22日)通過修法(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保障臺灣同志外國人同性婚姻合法效力,而陸委會因爲這種原因,導致臺灣的同志還是無法和大陸的同性伴侶結婚。大陸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今天(27日)迴避此問題,僅說大陸實施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大陸國臺辦今天召開例行新聞發佈會本報記者提問,針對臺灣司法院修法,近一步保障臺灣跨國同婚合法,卻刻意漏掉大陸,這樣的修法算是歧視大陸人嗎?

朱鳳蓮迴避是否歧視的問題,僅回答:「大陸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我建議您通讀《民法典有關婚姻家庭內容。」

本報記者追問,「大陸今年一月一日起實施的《民法典》,針對『意定監護』有了新的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成年人,可以用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當本人喪失或部分喪失行爲能力時,意定監護人就可以幫本人在手術同意書文件上簽字,實質上爲無法領結婚證的同性伴侶提供了法律保障。」

本報記者繼續追問,「習近平總書記時常說:『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跨兩岸的戀情,不光是異性戀人,同性戀人同樣也期盼着『有情人能終成眷屬』。請問發言人,一旦臺灣修法通過兩岸同性婚姻合法,國臺辦作爲兩岸事務主管機構,大陸方面是否樂觀其成並且獻上祝福?」

朱鳳蓮簡短回答,「對假設性的問題沒有答案,會持續關注。」

不過,在人民網的「2021年1月27日國臺辦新聞發佈會」全文實錄中,追問部分的問答已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