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積極做環保!祭最高3萬3800補助金 鼓勵民衆換電動車
▲中市環保局致力改善空污,強推高額補助款,鼓勵民衆換購電動機車。(圖/臺中市政府提供,下同)
臺中市政府環保局表示,從102年統計以來,全市二行程車輛數到去年爲止已減少11萬4517輛,估計每輛車每年約可減PM2.5達0.149公斤;在中央與市府補助獎勵下,全市重型電動機車數已成長至3868輛,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也分別比103年增加近2千輛。爲持續提倡節能減碳,環保局也與環保署合作祭出全國平均最高補助金,補助二行程機車汰舊換購電動機車,最高3萬3800元,尚有名額歡迎市民申請;民衆只需在購車時告知經銷商,便可依據不同車款獲得個別的補助優惠。
環保局表示,臺中市民若具有中低收入戶證明,且其二行程機車設籍爲臺中市,汰舊換購具有臺灣電動機車認證(TES)核可的重型電動機車,最高可獲環保署及市府補助共3萬3800元,小型輕型/輕型電動機車則可獲得最高3萬1800元補助;汰舊換購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最高也可獲得補助1萬3000元。
此外,若低收入戶直接購買電動機車,最高也可獲補助2萬3000元,直接購買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則可獲補助6000元;若只單純汰舊二行程機車不換購,也可獲獎勵2,500元。截至29日爲止,低收入戶的補助名額部分,尚餘汰舊換購電動機車10名、汰舊換購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各10名、新購電動機車10名、新購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各13名、純汰舊(報廢)二行程機車獎勵金10名。
而在一般民衆方面,汰舊換購重型電動機車最高可獲補助1萬7000元,小型輕型/輕型電動機車則補助最高1萬5000元;汰舊換購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可獲補助7000元;直接購買重型電動機車者,最高可獲補助1萬1000元;直接購買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則可獲補助2600元。若只是單純汰舊二行程機車不換購,則只獲環保署補助1500元。
截至29日爲指,一般民衆的補助名額,尚餘汰舊換購電動機車202名、汰舊換購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121名、新購電動機車62名、新購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945名、純汰舊(報廢)二行程機車獎勵金5340名。
中市環保局空氣及噪音管制科股長劉俊迪表示,此項補助活動是配合中央環保署所舉辦,爲了鼓勵民衆汰換舊的二行程機車,因此特別再加碼;民衆只需在購車時告知經銷商,便可依據不同車款獲得個別的補助優惠,詳細辦法可上臺中市綠能交通網查詢。
爲了力推較環保的電動車,中市環保局已建置電動汽車充電站179站、電動二輪車充電站203站;另外,電動二輪車經銷商也已在臺中市各營運點建置許多充電站供民衆使用。此外,環保局也在日前舉辦綠色運具座談會,協調產業界達成「增加購置電動汽機車補助」、「廣設電動汽機車充電站」、「增設電動汽機車停車格」等3項共識,業者也承諾建立統一識別標章,整合規格讓充電站資源共享,讓臺中低污染車輛使用環境更加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