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銷售事故二手車”案一審敗訴被判“退一賠三”

12月4日,新浪微博一名叫“特斯拉維權車主-韓潮”的認證用戶發佈微博稱:“我勝訴了,退一賠三!......感謝法律公正!”

這是特斯拉在各類糾紛中鮮有的敗訴案。

這名特斯拉二手車主表示,自己與特斯拉的二手車維權糾紛案件已在北京大興區人民法院完成一審判決並勝訴。判決文書顯示,韓潮一審勝訴,特斯拉被判“退一賠三”。

根據該車主新浪微博上發佈的信息,該事件起因是,2019年6月,天津車主韓潮在特斯拉官方網站購買了一臺經官方認證的二手Model S(參數丨圖片) P85轎車。

在2019年8月24日,當他以120km/h的速度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突然“車發出嘭的一聲,剎車電門完全癱瘓,一併跳出五個故障碼”。

事故後,涉案車輛拖車公司託運到特斯拉服務中心,經服務中心檢查告知,此車的電池傘閥,保險等損壞需要更換,電池無法接電,需要更換完配件進行檢測

根據《新京報》報道稱,該車主曾表示,銷售人員在其購買前告知了特斯拉認證車不存在重大事故水泡、火燒、結構性損傷。然而自購車起,這輛認證二手車便頻繁發生問題

後經車主韓潮委託天津本地檢測機構檢測後發現,該車輛C柱及後翼子板有切割焊接。隨後韓潮要求免費更換一輛安全的汽車,遭到特斯拉方面拒絕。

此外,界面新聞記者發現,這名車主在2020年10月18日曾發佈微博稱,“特斯拉要求做的司法鑑定,鑑定結果出來了,特斯拉反倒不認…”。

其指的司法鑑定是指北京晶實機動車鑑定評估有限公司“關於特斯拉津AD6231”貶值損失鑑定結論書。對該車左後側葉子板更換造成的市場價貶值評估爲82089元。

對此,韓潮向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正式起訴特斯拉,並於今年3月獲得大興區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根據韓潮在其個人認證微博上發佈的判決書(部分)內容顯示,法院認爲,“涉案車輛的維修確實涉及到大面積切割、焊接等,這種修理方式程度必然對消費者的購車意願產生重要影響,而特斯拉公司僅僅告知韓潮‘車輛不存在結構性損傷’,尚不足以達到應有的信息披露程度。不論從積極的作爲還是消極的不作爲來說,特斯拉公司都符合欺詐的客觀要件。綜合本案事實,特斯拉公司對涉案車輛所發生的事故以及維修情況是知曉或者應當知曉的,其具備欺詐的主觀條件。”

由此,法院一審判決撤銷韓潮與特斯拉汽車銷售服務(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的《二手車訂購協議》。特斯拉在判決生效十日內向韓潮退還379700元購車款,並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賠償1139100元。即“退一賠三”。

對於一審判決結果,盈科律師事務所北京總部高級合夥人王貝貝在接受界面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從一審判決來看,特斯拉敗訴並無明顯不當。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的誠信經營義務和第十八條的風險告知,特斯拉在明知或應當知道二手車輛可能出現故障的情況下應當進行披露,具體是否徹底披露需要結合舉證質證的情況。就目前報道的信息來看,特斯拉僅透露車輛無結構性損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認定爲對消費者隱瞞了風險。

不過,對於一審判決結果,特斯拉方面表示,本案一審判決尚未生效,特斯拉將依法提起上訴,並相信法院最終會對本案有一個公正的處理。

對此,王貝貝向界面新聞表示,此案的爭議點在於,特斯拉是否盡到告知消費者產品缺陷的義務,信息披露程度是否合理。如果特斯拉進行上訴,可能會從車主已知是二手車仍選擇購買;特斯拉僅認證車輛不存在結構性損傷、不能控制車主在自行使用時出現的故障等方面切入,證實特斯拉沒有欺詐。

“但是目前披露的案件細節不祥,不宜隨意揣測。”其補充說。

針對此案,特斯拉方面在接受界面新聞記者採訪時發來了一段其法律顧問的迴應稱:”全鋁車身在剮蹭後無法鈑金敲打修復,切割更換後翼子板是官方手冊指導的維修方式。特斯拉並不存在欺詐消費者的主觀意願,也並沒有因爲隱瞞後翼子板的維修而獲得不當得利,因此並不構成欺詐。”

針對該起案件,對包括特斯拉在內的任何一家汽車廠商在運營官方二手車業務時都有值得注意和改進之處。

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直接或者間接地對商品或服務進行的描述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消費者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真實情況的權利,對於商品的質量、質量瑕疵或假冒僞劣產品的處理方式等基本情況,消費者有知曉的權利,”王貝貝告訴界面新聞記者:“建議特斯拉完善其二手車訂購協議的格式條款,告知車主二手車輛可能出現的風險和故障,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而對於消費者,王貝貝則建議“用戶在進行這類二手車交易時提高自己的謹慎程度,在購車前後仔細檢查車輛的關鍵部件是否存在問題,同時仔細閱讀協議,確認賣方是否寫明車輛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是否對使用中的問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