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飯碗等到生鏽 考上清潔隊員分發要8年
臺北市政府在2008年招考儲備清潔隊員,原本最晚今年5月18日就可獲分發職缺完畢,但因爲中央修改《勞基法》延長退休年齡,使得這批近300名的儲備人員還得再等4年,讓他們只能打零工過活。對此,環保局表示,法律修正屬於不可預期,已盡到告知義務,爲照顧已錄取的中弱勢族羣纔再延長期限。
民衆李先生在2008年錄取清潔隊員後,原本以爲4年內就能捧到公家鐵飯碗,沒想到一紙公文下來,還要他們再等4年,只因爲政府把勞工退休年齡從60歲延長到65歲。他質疑,爲何政府修改法令,卻要老百姓承受。
接獲陳情的臺北市議員高嘉瑜指出,這些經過層層關卡錄取的清潔隊員,從獲得錄取通知,到正式獲得進用分發,一等就要8年,其中不乏低收入戶、二度就業婦女、中高齡及結構性的失業勞工,還有原住民扶助婦女和身心障礙人士,他們都還找不到正職,目前只能打零工養家餬口。
環保局人事室主任蔡俊明解釋,當初甄試錄取儲備隊員609人後,《勞基法》修法強制退休年齡延長,纔會排擠到新進人員的遞補,且招考簡章就明訂是儲備性質,基本上是有缺才進用,預計2016年能分發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