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向殉職同仁致敬 也還給部長一個清白

▲日前臺中大雅違章工廠火警,造成兩位特搜消防員殉職。(圖/臺中市消防局提供)

董予泰消防員

內政部長徐國勇日前遭媒體報導說:消防同仁質疑部長的發言脫離現實。筆者自身長期從事消防工作,每逢聽聞打火弟兄殉職,都感到無比沈痛。因此我也認爲自己更有義務把自己的所見所聞寫出來,還給部長一個清白。

首先,我非常認同部長說的「火場無人就不用派員進入」,這是一個三歲小孩都懂的道理,因爲幾億的財產都抵不上一條人命寶貴!因此,筆者深信部長非常瞭解消防勤務的艱險,纔會大膽宣告:深入火場前要有明確證據理由,一切以消防人員的安全爲優先考慮!

其次,本人衷心佩服一位高階長官能夠如此體察基層辛勞

不久前看到媒體報導,曾任國際獅子會總監的徐部長,號召獅友捐贈三輛最新款勘災車,併爲蘭陽救援協會噶瑪蘭救難協會募款。重大災害事件也都看到部長本人火速到達現場,慰勉辛勤的救難人員,用最實際的行動力挺警義消弟兄。這些都是從媒體報導即可得知的訊息,現場人員也都眼見爲憑。

▲在臺中火警後,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深入火場前要有明確證據及理由,一切以消防人員的安全爲優先考慮!」。(圖/記者徐斌慎攝)

我們消防員總以消弭災害爲己任,以完成任務爲榮譽,甚至在危急事件發生的當下捨身忘死,本能衝進火場。然而,現場情勢瞬息萬變,火勢極可能三、五分鐘內產生劇變,造成搶救時的危害。對我們而言,救火就是在搶時間,要衡量全盤風險、安全評估、水線佈署、撤退路線等條件,處於高度壓力下,乃至於「是否派員進入火災現場」對指揮官更是一項重大抉擇,因爲沒有一位消防指揮官,會下令要夥伴去執行一個必死的任務。

根據消防署「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明訂增列要點,火災發生時,現場的救災人員能夠自主決定是否要採取「防護方式」進行火災搶救,而不是總以「消防衝鋒隊」的思維,貿然進入搶救。這些實務經驗,早就都已落實在許多消防單位的勤務中,非常符合徐部長沈痛呼籲的內容。

因此,筆者真心感謝部長的直言不諱,不像一般的政客名嘴只會興風作浪。這次部長直接言明火場SOP,以行動力挺警義消,說出第一線人員的心聲,使我們倍感振奮!終於有人公開發聲,真切體諒、關懷我們的立場安危!故本人也在此沉痛呼籲:各縣市同仁皆應趁此機會重新審視或明訂救災SOP,在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同時,亦不可罔顧警義消的安危。

▲筆者期盼各界相信打火兄弟的認真,只有政府政策民衆的支持,才能讓臺灣的警義消人員做得更好!(圖/臺中市消防局提供)

此外,解決問題應從根本做起,依筆者淺見:應明確將「消防人員退避權」寫入《消防法》內,思考相關配套作法,給予消防人員判斷的空間與不進入火場的權利。且《工廠輔導管理法》應將「消防安全設施之輔導設置」列爲首要重點。地方政府對於轄區內高風險鐵皮違章建物,應該積極調查列管,若是具燃燒危險的違章工廠應有魄力拆除。不要讓地方政府怠惰執法,也不給民意代表違法關說的機會。

最後,懇切期盼各界的支持與認同,請相信打火兄弟的認真,我們永遠以保護民衆的生命與財產爲優先,責任感使命感就是我們的榮譽心。所以請不要在案件發生後,再無端追究搶救時的作爲與不作爲,也不要隨着某些媒體被帶風向。因爲只有政府、政策與民衆的支持,才能讓臺灣的警義消人員做得更好、更努力、更有衝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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