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公文曝光!環保署放寬中火10%燃煤量 楊瓊瓔怒了
臺中市副市長楊瓊瓔及環保局長吳志超26日於立法院與臺中立委江啓臣、沈智慧、顏寬恆等人召開記者會,公佈環保署一紙公文,內容爲「放寬中火10%燃煤量」。楊瓊瓔氣得表示,此舉會讓中部人必須多呼吸25天的髒空氣,請臺電與中央別罔顧中部民衆健康,針對中央一連串的打壓作爲,市府決不會輕易放棄,將持續努力落實議會通過的生煤管制自治條例,展現改善空氣品質的決心。
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以下簡稱:自治條例)是在105年1月26日製度公佈,也是前市長林佳龍任內所訂,條例總說明、條文第三條清楚明定「生煤使用量」爲管制精神。
楊瓊瓔指出,盧秀燕上任後,完成依照自治條例規定,落實生煤管制精神,以中火103年實際使用量1,839萬噸基準,在公佈日105年1月26日起4年內,也就是在109年1月25日前,中火需達成自治條例規定實際量減煤四成至1,104萬噸的目標。
然中央卻獨厚臺電公司意見,在減煤期限即將屆滿前,109年11月11日輕易地以一紙函文,引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未超過許可防制設施處理量之許可證覈定操作條件及數值,可有10%的容許差值」爲由,要求中市府,要配合辦理,意圖抹煞長久以來中部人爲減煤所做的努力。
「健康不容許打折扣」,楊瓊瓔強調,自治條例第三條跟臺中市的空氣污染防制計劃書,都明確要求中火必須減煤四成「不存在誤差值」,中央這一紙函文,讓中火生煤用量一口氣有10%的誤差值,等於可以讓中火能多燒110萬公噸的煤,相當25天火力全開,讓中部人必須多呼吸25天的髒空氣,中市府對此深表遺憾、失望與無奈。
臺中市環保局長吳志超也補充,近二年通霄、大林、林口陸續有燃氣復循環機組與超超臨界燃煤機組加入運轉發電,估計增加的容量足以取代中火將近一半的發電量。此外,通霄電廠的161kV輸電線路也在今年6月完成升級,得以挹注填補電力缺口。
吳志超呼籲,臺電公司不應一再拿缺電爲由,恐嚇市民,況且蔡英文都說「臺灣不缺電是不爭事實」代表供電充裕,中火更要做到「減煤4成、汰舊換新」的目標,減少空污排放。
▲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圖/記者徐政璿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