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放手機聲音將受罰 陸地鐵規範「不文明行爲」新制4/1上路
▲地鐵佔座的「不文明行爲」將受到法律規範。(圖/翻攝大陸網站)
在大陸搭乘地鐵,不少人都會有過這樣的經驗,有時因周邊乘客觀看手機影片聲音過大,引起其他乘客反感,或是有人躺臥在椅子上,影響到其餘乘客入座。對此,規範地鐵交通的「不文明行爲」新制將於4月1日上路,將包含7類影響秩序的約束性行爲,乘客如果違反上述規定,最重將受拘留處罰。
▲地鐵內使用手機觀看影片或聽音樂都得戴上耳機。(示意圖/記者曾俊豪攝)
《中新經緯》報導,交通運輸部印發的《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顯示,受約束的行爲分別是,在車站或者列車內塗寫、刻畫,或者私自張貼、懸掛物品;攜帶動物(導盲犬、軍警犬除外)或攜帶有嚴重異味、刺激性氣味的物品進站乘車;推銷產品或從事營銷活動,乞討、賣藝及歌舞表演,以及「大聲喧譁、吵鬧,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
▲大陸交通運輸部頒佈的《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上路。(示意圖/記者曾俊豪攝)
另外,騎行平衡車、電動車(不包括殘疾人助力車)、自行車,使用滑板、溜冰鞋;在列車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隨地吐痰、便溺、亂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躺臥或踩踏座席及在車站和列車內滋擾乘客的其他行爲,都將受到約束。
▲違反地鐵相關新制,最嚴重可處拘留處罰。(示意圖/記者曾俊豪攝)
《杭州網》指出,新制上路後,在地鐵車廂內吃東西、外放手機聲音、大聲喧譁吵鬧等行爲,可能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吳天野律師表示,軌道交通工具屬於公共場所,乘客如有違反約束性行爲,且不聽勸阻拒絕監督者,若是與衛生、噪音有關,可由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給予警告、罰款的處罰;若是擾亂了公共秩序,可由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警告、罰款、拘留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