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揪KTV狂歡毒品趴害死正妹 二男均改重判7年半

新北市陳姓女子服用毒品「喵喵」過量而死。(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20歲正妹,2017年初與多名網友宜蘭羅東的KTV歡唱,席間友人拿出混和型毒品啤酒助興,結果正妹出現語無倫次、吼叫、攻擊的狀況,送醫後因毒品過量不治。一審將提供毒品的2名男子均輕判1年4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7日二審改將2人分別重判7年6月。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17年1月底,當時是大年初四,剛滿20歲的陳姓正妹網路認識的男子蘇凰任相約,跟着多名網友到宜蘭羅東鎮上的好樂迪KTV歡唱。席間蘇男朋友陳佑安拿出毒品「喵喵」、K他命、一粒眠等毒咖啡包,蘇男則將毒品混入啤酒內,讓陳女喝下助興。

不料陳女喝下毒品啤酒後,開始出現語無倫次、吼叫等異常激烈舉動,並將桌面物品掃落地面動手毆打他人,之後躺臥沙發全身出力不斷喘氣,最後意識不清陷入昏迷。同行衆人緊急將陳女送醫,最後因濫用毒品達中毒致死濃度,中毒性休克不治身亡。警方獲報後進行調查,逮捕蘇、陳2男,檢方對2人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依照轉讓僞藥、過失致人於死等罪,分別將兩人判處不到2年刑期。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期間,2人雖坦承提供毒品,但均否認調製毒啤酒供死者喝下,辯稱是死者自行取用桌上的毒啤酒喝下。但高院仍認定2人明知是毒品啤酒還恣意轉讓供人服用,導致死者中毒而死,成立「轉讓禁藥致人於死罪」。

而高院在量刑理由中指出,2人明知毒品戕害人體身心健康,亦影響社會安定秩序,猶漠視法令禁制,恣意轉讓供人施用,導致死者因施用毒品過量而中毒死亡,其年輕生命殞落無法挽回,使被害人家屬受有難以彌補之傷痛,情節非輕;另外被告2人犯飾詞避究,迄未與家屬達成和解,高院因此重判2人均7年6月有期徒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