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管法更名氣候法 國際標準訂碳費
溫管法第一階段管制目標今年到期,環保署29日表示將進行修正,明年3月預告。新版溫管法將新增碳費及收費標準,過去擬參考新加坡,範圍落在每噸約110元,惟全球正進行碳費制訂,國際機構建議環保署,訂在10美元(約新臺幣285元)纔有減碳效益,我國將參照國際標準訂定。
環保署環管處長蔡玲儀表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2015年7月上路後,經多年實施,將更名爲「氣候變遷因應法」,簡稱「氣候法」,預計新法明年3月預告草案,最快明年6月送行政院審查後,送立法院修法實施。
值得注意的是,新法並未直接明定碳費徵收時間、費率、課徵對象等,蔡玲儀說,細項將在子法中訂定,相關作業已同步啓動,但時程還需經過與產業界、環保團體召開相關會議溝通後纔會確定。
環保署說,未來會有完整碳定價機制,排放源收費將專款專用,未來爲針對排碳大戶進行管制與減量,不僅製造業,連住商等排碳大戶也會分階段納入減量範圍。蔡玲儀指出,過去擬針對每年排碳量超過2.5萬噸排碳大戶納管,未來則可能會擴大且分階段納管,數量將比原先預估290家還進一步增加。
至於費率,據悉,臺灣最有可能參考新加坡,每噸碳約課徵100元。不過,最近環保署委託國際知名氣候變遷研究機構推出國內首份「碳定價報告」建議,若要達成減碳效益,每噸碳應收10美元,且制定未來10年漲幅。官員說,會參考國際標準制訂碳費。企業除關心碳費如何收費外,更希望瞭解減碳相關補助,蔡玲儀說,「只要對於減碳效果好的優等生,會給予更優惠碳費稅率」,鼓勵產業儘早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