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秉叡/新北交通問題多,應保障市民行的安全
▲大漢溪綠水河岸道路規劃,自民國99年完工通車頭、尾兩段,中段道路拖延7年沒有消息,影響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圖/Chi Po-lin/flicker)
新北市作爲大臺北地區的衛星城市,每日交通通勤,汽、機車流量驚人,長期以來,我總是擔心市民朋友們行的安全問題。探究箇中問題,發現是許多交通改善工程延宕多年且遲而未決,我呼籲市府相關單位,須正視這些問題,將市民生命安全視爲第一位。
例如大漢溪綠水河岸道路規劃,自民國99年完工通車頭、尾兩段(計5.1公里)後,中段(6.36公里,主要經過新莊、板橋、樹林)道路卻拖延7年遲遲沒有消息。環漢路路幅小,車流量大,路口及沿路居民車輛出入頻繁,造成交通意外多,嚴重影響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交通事故統計,近三年發生860件,平均每年發生287件。
堤內的環河道路-環漢二段至五段的道路,周邊住家及工廠出入車輛頻繁,亦有臨停卸貨等需求,卻因路幅狹小、車流量又大,造成車流堵塞,機車與客車、載貨大型車爭道,意外往往就這樣發生了。網路上常看到尋求車禍的影像紀錄,看了很痛心,如果堤外便道串聯完成,便可降低堤內環漢路車流量,減緩車禍發生機率。
針對堤外便道施工進度問題,新北市政府回覆是因爲灘地腹地不足,要等到水利署作河道疏濬後,增加灘地面積再來做,但市政府卻又於水利署邀集討論河道疏濬作業時,藉口溼地問題,拒絕增加高灘地腹地,如此推託反覆,足見市政府缺乏計劃性及積極度。
▲大漢溪堤內的環河道路路幅小、車流量大,若堤外便道串聯完成,便可降低堤內環漢路車流量,減緩車禍發生機率。(圖/吳秉叡立委辦公室提供)
已完成的堤外便道,亦有在灘地不足的狀況下完成施作,且經過多年通車亦無問題,新北市政府仍可依現地狀況做加固之設計,當初大漢溪人工溼地是爲了污水處理而設置,若溼地範圍要配合河道疏濬變更調整,104年立法完成的溼地保育法亦已明訂,溼地若因利用行爲之必要,除減少影響範圍外,亦可以生態補償方式處理,維持溼地之效能。因此,若能針對溼地範圍變更及擬定嚴謹的補償計劃,仍可進行河道疏濬,希望新北市政府不要只會找理由,應該盡全力來解決市民的問題。
此外,北樹林區三多國中前的路段,保安街路幅狹窄僅有12米,又因爲車流量大,平均每三天就發生一次車禍(103年到105年統計,交通事故共360件),實際狀況可能更糟。學校前面的路一直是地主無償給民衆行走的通路,新北市政府於都市計劃實施後,將這條路劃設爲27米,而三多國中在八年前設校的時候,也已經將未來拓寬的部分留下,就是現在的公有條狀閒置土地,目前卻因既成道路與公有地中間,僅1、2公尺寬的私有土地未徵收,導致學校前的道路無法拓寬。
大法官解釋中說到,私人土地變成既成道路後,地主對土地既已無從自由使用收益,爲了公衆利益而犧牲其財產上之利益,國家應該依法律之規定辦理徵收給予補償,各級政府如因經費困難,不能對既成道路全面徵收補償,亦應訂定期限籌措財源逐年辦理或以他法補償。
這段道路的地主因爲對市政府承諾沒有信心,導致道路無法如期拓寬,但車流量大,又臨學區,新北市政府顧及居民及學生安全,應優先編列預算徵收,進行道路拓寬,經費評估只有1~2億元,但對通行安全影響甚大,新北市政府無能處理,效率不彰,是枉顧用路人及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
捷運樹林-萬大線目前亦還無法確定時程,樹林地區的捷運從臺北縣時期就完成可行性評估並開始推動,臺北縣政黨輪替後,歷經數十年國民黨執政,計劃卻一再跳票,經費不斷追加,已經辦過多次動土典禮,但是都沒有實質動工,市民更是抱怨比樹林更晚規劃的幾個捷運都早已動工。
我一再強調:「要爲成功找方法,莫爲失敗找理由。」如果市府單位不能將市民的生命安全擺在第一位,那還有誰可以來保障市民行的安全?我呼籲,市政府應該拿出魄力來面對問題、解決問題,如果朱立倫市長的團隊依然不顧市民交通安全與生命財產,我們願意擔任推手,與民衆共同建立安全有發展性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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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秉叡/孩子,是城市前進的第一步
●吳秉叡,現任立委,政大法律所碩士。曾任法官、臺北縣長蘇貞昌的機要秘書,從臺北縣到新北市,在地基層服務20年。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