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不能陪孩子? 幼兒園:我們照顧的是人不是東西

▲一例一休對業者衝擊未平,現在新北市教育局幼發函規定教保園上班四小時得休息30分鐘。(圖/記者周康玉攝)

記者周康玉/臺北報導

新北市教育局前年發函通知幼教業者,教保員上班4小時,就必須要休息30分鐘,《東森新聞雲》記者訪問一名新北市地區、從事幼教26年的幼兒園園長表示,這種規定根本很難執行,應該要分行業別,「畢竟我們照顧的是人,不是物品」。

他說,只要有孩子在,就不可以沒有老師,如果規定四小時就要休息30分鐘,甚至不能讓老師在幼兒園內,很不合理;目前這名業者的解決方式,只能再增加1~2名人手,可能一個月人事成本得再增加20%以上。

名園長表示,這個規定是一直都有的,甚至在教育評鑑時,這也是評鑑重點項目之一,通常社會局發現我們無法真正做到定四小時就要休息30分鐘,這個評鑑就不給分,但也不會把我們列爲違法

園長說,我們的應變之道是,讓老師分成早晚兩批進公司,並且中午分批休息,但即使上午有達成四小時休息30分鐘,午休結束後到下班還是很難做到這點,因爲幼稚園老師的下班時間,就是家長來接小朋友的時間,家長至少六點以後纔來,就算讓老師午休到兩點,六點要立刻下班走人,幾乎做不到,到目前爲止這個問題還是無解。

這名業者表示,教育部透過此函,是爲了要幫幼教工作者要爭取自己權益,但因爲我們照顧的是人,不是東西,要百分之百執行是真的有困難,因此我們在找人時,也得教育應徵者這個部分,如果對方堅持做四個小時休息30分鐘,「我們也會認爲這個人比較沒有愛心,會認定他不適任」。

▲一例一休對業者衝擊未平,現在新北市教育局幼發函規定教保園上班四小時得休息30分鐘。(圖/記者周康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