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雷艦廠房用地 前高雄市海洋局局長王端仁遭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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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菊任高雄市長時任用的海洋局局長王端仁,與農委會漁業研究員陳文深在4年前到慶富造船公司協調興達漁港雷艦造艦廠房用地司法院公懲會認爲,王與陳損害機關形象政府信譽,各判處申誡。

王端仁及陳文深在2016年10月7日到慶富公司協調,但談話內容談及談及如何排除或避免其他廠商競標監察院認爲,他們的言行引致社會輿論訾議,違反公務員服務規定,有重大違失,通過彈劾送公懲會。

公懲會也認定王端仁違法須究責,但因他是高市政府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之海洋局局長,必需與市長同進退的政務人員,不適用公務員懲戒休職、降級及記過的處分,只能判決申誡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