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不法所得2.66億元 陳致中遭判1年2月…獲准假釋理由曝光

前總統陳水扁之子、前高雄市議員陳致犯洗錢罪判刑1年定讞,去年5月發監執行,陳致中申請假釋獲准,臺灣高等法院裁定保護管束,臺灣高檢署即刻會製作保護管束命令送交矯正署,文到24小時之內陳致中可以出獄。

陳致中目前還在高雄第二監獄服刑等待釋票,依矯正署審覈假釋準否標準,包括受刑人犯罪情節、犯後態度、再犯風險以及在監情狀;陳是初犯,所犯的洗錢罪犯罪所得新臺幣2.66億元已經查扣,是矯正署審覈許可陳致中假釋的條件之一。

陳致中2011年8月因僞證罪被判刑3月,喪失高雄市議員的資格,不過,他當年無法易科罰金改服勞役換得免於入監服刑。

陳致中後來再判刑確定的洗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而洗錢案與前案僞證案訂一執行刑爲1年2月,他的僞證案執行完畢可折抵刑期,因此,陳致中去年5月發監應執行的刑期爲11月。

陳致中去年5月到高雄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有民衆到場送行高喊「司法迫害」,陳致中不發一語;陳致中發監前以臉書寫下「生命不是等待暴風雨遠離的過程,而是學習在雨中翩舞!」、「當我們再度回首,我們會帶着微笑,也會更強大」。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目前在高雄二監服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陳致中。記者許正宏/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