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官受賄近6千萬,近半借條未兌現,鬥地主搓麻獲利300萬

(原標題:縣官受賄近6千萬,近半借條未兌現,鬥地主搓麻獲利300萬)

受賄5876萬餘元,其中2450萬是一名行賄老闆開具的“借條”,直至案發都未兌現。四川宜賓江安縣原縣委書記張明明在落馬兩年9個月後,等來了一審判決:犯受賄罪一審判刑14年,並處罰金300萬元。

鑑於他收受的2450萬元“借條”賄款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且其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贓款已全部退清,當庭自願認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宜賓中院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今年50歲的張明明,是名70後官員,曾任宜賓下轄的南溪常務副區長、江安縣長、江安縣委書記等職務法院判決認定其受賄時間跨度長達11年,在招商條件設置工程項目投標、項目推進、工程款撥付、職務調整等方面大肆斂財。除了鉅額現金,他還收受了雷克薩斯越野車1輛、1000克金條2根。一名曾給他行賄6瓶五糧液派出所所長被查。

除了大搞權錢交易,張明明還酷愛和企業老闆賭博。10年間他以“鬥地主”、打麻將方式賭博獲利300餘萬元。

張明明。資料圖

受賄5876萬餘元,獲刑14年

據宜賓中院官微消息,近日,宜賓中院一審對被告人張明明受賄案進行公開宣判。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明明於2007年12月至2018年12月期間,利用擔任南溪縣(區)委副書記、副縣長、江安縣縣長、縣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在招商條件設置、工程項目投標、項目推進、工程款撥付、職務調整等方面,接受曹某某、劉某某、薛某等57人的請託,爲相關企業及個人提供幫助和支持,收受上述人員所送人民幣5511.9783萬元、美元40.7萬元、港幣10萬元、雷克薩斯牌越野車1輛、1000克金條2根,共計摺合人民幣5876.52124萬元。其中,曹某某向張明明出具總金額爲2450萬元的“借條”數張,承諾事後兌現支付給張明明。直至案發,曹某某對所打“借條”未向張明明兌現支付。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張明明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5876.52124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受賄罪。在上述受賄金額中,其收受曹某某以出具“借條”方式所送2450萬元,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屬於犯罪未遂,就該部分犯罪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其到案後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贓款已全部退清,其當庭自願認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根據本案事實、性質、情節及被告人的認罪悔罪態度,宜賓中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張明明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

貪腐11年,在宜賓兩個縣、區任主官

張明明,1970年4月生,四川宜賓南溪人,在職研究生學歷

張明明長期在家鄉任職,曾任宜賓市發展計劃委員辦公室副主任、宜賓市政府辦正科級秘書、宜賓市規劃和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等職。

2007年4月,張明明獲任宜賓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正是在這個崗位上,張明明開始他的貪腐之路。此後,隨着官職的升遷,他在貪腐的泥沼中越陷越深。

2010年7月,張明明調任南溪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南溪撤縣改區後,他任南溪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區委副書記。在南溪任職3年。

2013年7月,張明明調任江安縣委副書記,不久任職縣長,3年後升任縣委書記,在江安縣主政5年多,直至2018年12月24日在任上落馬。

對造成19人死亡的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2019年7月17日,宜賓市紀委監委通報,張明明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經查,張明明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旅遊安排,收受高檔服飾、名牌包等禮品;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與管理服務對象“親而不清”,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經常與管理服務對象賭博;對江安縣發生的“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生活腐化;以權謀私,搞權錢交易,甘於被“圍獵”,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張明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宜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明明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宜賓市第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通報稱,張明明對江安縣發生的“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2018年7月12日18時42分33秒,位於江安縣陽春工業園區內的宜賓恆達科技有限公司發生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142萬餘元。事故發生後,國務院安委會對該起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宜賓恆達公司被查出存在未批先建、違法建設,非法生產,未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是事故發生的主要間接原因。調查組針對此次事故作出18項行政處罰建議;同時建議責成江安縣委縣政府向宜賓市委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責成宜賓市委市政府向四川省委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事故發生5個月後,張明明落馬。

曾承諾“自覺淨化社交圈”,鬥地主、打麻將“贏”了300萬

就在張明明落馬前夕,2018年9月,在“廉潔宜賓”網等黨政網絡平臺,張明明代表江安縣委向社會作出糾“四風”轉作風公開承諾,他表示:帶頭嚴守底線,做到清正廉潔。帶頭銘記紀律意識、遵守黨的政治紀律、貫徹民主集中制,時刻嚴於律己、克己奉公,自覺淨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建設,教育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然而,莊嚴的承諾之下,張明明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卻早已被不法商人“圍獵”,“生活腐化;以權謀私,搞權錢交易”。

據宜賓市紀委監委曝光4起官員賭博問題典型案例,第一個被點名的就是張明明。2008年至2018年,張明明在南溪區、江安縣任職期間,多次與管理服務對象以“鬥地主”、打麻將等方式賭博,本人主動交代共獲利300餘萬元。

就在張明明被查後不久,一名給他送酒行賄的下屬也被查。江安縣公安局江安鎮派出所所長張瑞在2018年春節以拜年爲名,送給時任江安縣委書記張明明五糧液酒6瓶。

“張明明一步步滑入違紀違法深淵,放鬆黨性修養,不注重補充精神之‘鈣’是重要原因之一。”張明明案件查處後,宜賓市紀委監委第一時間到江安縣召開了專題警示教育會。宣佈處分決定的同時,深入剖析案件根源,並組織黨員幹部現場談心得、談體會。

張明明簡歷

張明明,男,漢族,1970年4月生,四川南溪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2年8月參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2年8月至1997年1月,在宜賓地區計劃委員會工作;

1997年1月至2001年1月,在宜賓市計劃委員會工作;

2001年1月至2003年2月,歷任宜賓市發展計劃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員;

2003年2月至2005年4月,任宜賓市政府辦公室正科級秘書;

2005年4月至2007年4月,任宜賓市規劃和建設局辦公室主任、工會主席;

2007年4月至2010年2月,任宜賓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2010年2月至2010年7月,任宜賓臨港經濟開發區黨政辦副主任;

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任南溪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歷任宜賓市南溪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區委副書記;

2013年7月至2016年10月,歷任江安縣委副書記、縣政府副縣長、代理縣長,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6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江安縣委書記;

2018年12月6日,被免去江安縣委書記職務。

五屆宜賓市委委員、宜賓市五屆人大代表。

文:樑建忠

(資料來源:宜賓中院微博、四川省紀委監委、宜賓市紀委監委)

鬥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