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太陽能電纜廠商索賄355萬 彰化大城鄉長蔡鴻喜收押
▲大城鄉長蔡鴻喜涉貪索賄355萬元被收押禁見。(圖/翻攝蔡鴻喜臉書)
大城鄉代會主席王宏銘,涉嫌透過白手套或教唆黑道人士,恐嚇阻擋太陽能輸電管排及電纜管路工程,前後勒索1310萬元被羈押禁見,沒想到鄉長蔡鴻喜疑似利用公所覈准道路挖掘許可路權的機會,透過李、黃共犯,向黃姓廠商索賄355多萬元,昨檢方發動4次搜索,將11人拘提到案,訊後向法官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彰化鄉長涉貪再添一樁!伸港鄉長曾煥彰及鄉代會主席林其瑞因涉貪分別被判刑11年及9年,日前才辦理停權由主秘交接,沒想到彰化大城鄉長蔡鴻喜涉貪被羈押,蔡鴻喜活躍政壇,是民進黨在彰化西南角培育的新戰將,沒想到此次因捲入收受道路工程案涉貪被捕,引發地方人士一片譁然。
彰化地檢指出,昨(8)日,由本署主任檢察官、檢察官蔡勝浩等7人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調組、彰化縣調查站及本署專案組檢察事務官,發動第4次偵查作爲,兵分多路搜索涉嫌人住所及辦公室,另向金融機構調取可疑金流資料,並傳訊證人及提解在押涉案人等共11人到案說明。
經調查後發現,鄉長蔡鴻喜疑利用公所覈准道路挖掘許可路權之機會,分別自108年1月間至109年5月間,透過共犯李、黃向於轄區內施作電纜管路工程(即輸送太陽能發電電力至變電所之電纜管路)公司黃姓負責人索賄,期間分3次索取現金,分別爲50萬、120萬及185萬元。
彰化地檢表示,前3次偵查作爲後,已分別就索賄及居中協調黃姓、李姓共犯及黃姓廠商等3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8日循線追查發動第4次搜索,傳、拘涉嫌人鄉長蔡鴻喜等11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鄉長蔡鴻喜涉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第5條第1項第3款之收受賄賂等罪嫌,且有逃亡、勾串證人及滅證之虞,於今日(9)上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於下午5時30分許獲准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