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環保改規定 鼓勵校園不提供一次性餐具及包裝用水

政大附中於110學年下學期期末校務會議訂購環保餐盒,落實減量使用一次性餐具政策。(教育部提供/林志成臺北傳真)

爲響應環保署政策,「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執行方式原則」近日修訂,鼓勵教育部所屬機構、學校於召開會議或辦理活動時,不提供一次性餐飲用品,如一次性的餐具及包裝用水等,希望由教育單位起帶頭作用。

據統計,每年約有800萬噸的塑膠垃圾進入海洋。自第2屆聯合國環境大會起,國際間也持續關注減少一次性用品、塑膠製品及廢棄物等相關議題,經2022年第5屆聯合國環境大會決議,要求「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政府間談判委員會」於2024年前制定具法律約束的減塑公約。

環保署去年9月29日訂定「行政機關、學校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推動政府機關、學校辦理會議、訓練及活動時,減少拋棄式容器的使用,或不主動提供免洗餐具,引導業者提供循環服務,力行「自備、重複、少用」生活。

教育部表示,這項新規定,各級國立學校自11月1日正式實施起,可於召開會議、辦理活動或訓練時,規畫現場提供環保餐具使用,減少一次性餐具垃圾產生,另設置飲水機、供水站或桶裝飲料等,取代提供包裝杯水,減少一次性飲料杯、瓶罐垃圾產生,並於開會通知備註請自備個人環保餐具、水杯,提醒參加者以低碳、環保的方式參與會議。

教育部舉例,國立政治大學附屬高中於110學年度下學期期末校務會議,即是向可提供循環容器盛裝餐食的餐飲業者訂購會議便當,落實減量使用一次性餐具政策。另外,教育部國教署及所屬國立學校於今年5月至7月推動試辦期間,配合是項政策,於辦理的1357場次會議、訓練及活動當中,也共減免使用9625盒免洗餐盒,以及3萬6968個包裝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