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勵志日記」助破案:不打牌、不買彩票、要存錢
浙江溫州瑞安市公安局陶山派出所逮到一名小偷,一般來說,警方很難認定小偷之前的作案記錄,民警正思考如何突破時,意外發現了一本「勵志日記」,竟成了破案關鍵。
《杭州日報》報導,28歲的姜姓男子18日在一戶人家的院子裡,偷一輛電動三輪車的電瓶時,被王姓房東當場逮到,押去派出所。通常民警最多能發現作案工具和贓物,但這次卻有了意外收穫。
在電動車行李箱裡,一本筆記本寫着姜某的姓名、地址、聯繫電話,後面記錄了近50頁,一天一頁,寫下他每天偷的電瓶數量和售價,差不多每天偷1到4個,一個賣260元人民幣左右(約臺幣1283元)。
第一頁是今年9月21日,寫着當天共偷了4個大電瓶和1個裁縫機頭,收入1052元(約臺幣5190元),中間寫着目標,要「開源節流」:不能打老虎機、牌九,不能買福利彩票,要把錢存起來;姜男打算每天要偷2到3組電瓶,再偷滿40天,並計算實現目標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