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逸民/看見司法中看不見的障礙歧視
▲陳敬鎧案二審宣判,法院仍然以裝盲詐保判他1年2月徒刑定讞。(圖/陳敬鎧提供)
「陳敬鎧,你騙了所有人!你還不承認你看得見,你到底要騙到什麼時候?」面對法官的斥責,如果可能的話,陳敬鎧也很想承認自己看得見,只是他真的失明瞭。最後,法院仍然以裝盲詐保判他1年2月徒刑定讞,判決書強調萬國視力0.01以下的人,是不可能做到讀寫考卷和丟接飛盤這些動作,還特別說明本案絕無歧視盲胞的問題!(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103年度上易字第574號)
標誌現代障礙者平權運動的UPIAS宣言(1976)指出:「我們認爲是社會使身體損傷的人變成有障礙的。障礙是強加在我們的損傷之上的,使我們不必要地被孤立與排除於全面的社會參與。」陳敬鎧案凸顯臺灣的司法看不見自己的障礙歧視,排除了陳敬鎧,也排除了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的權利。
要看見司法中的障礙歧視,就從看見真正的陳敬鎧開始。
最不想失明的人
2007年臺灣大學與彰化師範大學的體育系,同時錄取全國手球賽高中組優秀球員陳敬鎧。從小就想當體育老師的陳敬鎧,毫不猶疑選擇就讀彰化師範大學。
夢想成真,最感謝的是高雄市文山高中手球隊王建文教練,陳敬鎧說:「小學參加巧固球比賽,教練看到我打的不錯,就問要不要去念他們國中部參加手球隊?我說好,一去就念到高中畢業,跟教練練了六年,相處的時間比跟我爸還多。後來全國手球最好的高中來挖角,我不考慮,因爲我不能對不起教練。教練特別兇,堅持練就要練到最好。我們才能從默默無名的地方小校,一路打到全國冠軍。教練更在意我們的未來,練球時還抽考學科,答錯就操體能,就是要讓我們能上大學。我還記得,教練親自帶着我到彰化師範大學手球隊報到,拜託新教練要繼續加強磨練,希望有朝一日我能揚威國際!」
陳敬鎧也不負期望,真的成爲手球國手,代表參加國際賽事。沒想到大三的一場車禍,讓他失去視力,再也投不進球框,從此失去國手資格,也無法當上體育老師。失明後,他覺得愧對教練的栽培,八年來不敢回母校見教練一面。
今年2月14日法院判決有罪消息傳出,王建文教練主動打電話關心。聽到熟悉的聲音,陳敬鎧眼淚奪眶而出,他知道就算法官不相信他,教練也會相信他,因爲教練知道,他是那個最不想失明的人。
▲陳敬鎧參加2006新竹全中運手球比賽。(圖/陳敬鎧提供)
最不想領到的保險金
陳敬鎧從小家裡就吃素,因爲陳爸爸一連生了5個女兒後,發願如果生兒子,就吃素還願!陳敬鎧一直都很乖,沒有讓爸媽擔心過,直到2009年11月24日騎摩托車發生車禍。
陳媽媽說:「他傷得真的很嚴重,腰椎、頸椎、顴骨都有骨折,腦震盪引發手腳麻痹、聽力受損、輕度失智症,後來眼睛又看不見,整天看醫生還有復健,我只能把工作辭掉,專心照顧他。彰師大也很幫忙,空出在一樓的宿舍,讓我陪着一起住校。穿衣、吃飯、上課我都要處理,幾個月後他比較能走路,同學們也都知道怎麼幫忙,我纔回家。車禍後半年,重度視障的手冊發下來,我心裡真的很痛,陳家只有這個獨子,眼睛看不到是要怎麼成家立業,我天天都哭,到處打聽名醫,希望把他醫好!幾個月後,來收保險費的朋友勸我,有身障手冊就能請殘障給付,看醫生也是要錢,還是她來幫忙辦一辦好了!我不明白法官爲什麼說我們詐保,這是做人父母最不想領的保險金啊!」
陳敬鎧高中的時候,陳媽媽想說兒子整天打球比賽,萬一受傷了怎麼辦,就節省些生活費,跟朋友買了南山人壽30萬的健康險,附加傷病醫療還有220萬的意外險,再加上彰師大的學生平安險,還有政府的汽車強制險,這次車禍陳敬鎧共請領了522萬的保險費。
詐騙保險金的刑事案件並不罕見,詐保的人都會先買好數個高額保險,然後製造重殘請一筆大錢,或是動輒裝病請很多次小錢。身強體壯的陳敬鎧從來沒請過保險給付,保險是多年前就買了,保額又很低,完全不符保險詐欺的犯罪模式!更何況,陳敬鎧詐盲,得放棄出國比賽,也不能當體育老師,比起國際賽事豐厚的獎金,以及體育老師長年的薪水與退休俸,他詐盲領得的保險金更是少的可憐,有誰會做這種不合理的選擇呢?
▲陳敬鎧太太說,起初也懷疑過他是否看的到,同住後才知道,他因腦傷導致失明,跟眼傷失明不一樣,腦子還可以模糊的認知到光影和顏色。(圖/陳敬鎧提供)
最勇敢的追求者
彰師大畢業後,陳敬鎧到臺灣盲人重建院學習,再被介紹到臺北一家按摩店工作,自力更生。有一天,他到常去的素食店吃飯,熱心的老闆娘跟客人推薦說這個年輕人的按摩技術很好,這位客人就去做腳底按摩。沒想到一試成主顧,還譜成了浪漫戀曲,2015年12月30日二人登記結婚。
陳太太說:「敬鎧是我認識的第一個盲人,就好奇問看不見怎麼生活?他說他會用Line可以加我好友,我嚇一跳!他還說假日會去運動,問我要不要一起去?我想去看看盲人怎麼運動也不錯,沒想到這麼好玩,就常常去參加。他吸引我的是他的勇敢,比如他敢出國參加盲棒比賽,還敢帶我一起去。當然,最勇敢的就是敢追我。由於不確定是同情還是愛情,我發給他很多張好人卡。最後答應跟他結婚時,真是跌破所有人的眼鏡。一開始,我也懷疑過他是不是看得到,因爲他看起來真的很正常。而且,我知道他有詐盲官司,還勸過他要不要認罪!他就帶我認識盲人重建院的老師,讓老師跟我解釋什麼是視覺皮質損傷,說明他是腦傷導致失明,跟眼傷失明很不一樣,他的腦子還可以模糊的認知到光影和顏色,所以他確實會去注視,想要判斷那個黑影或色塊是什麼?後來住在一起就更明白了,我開衣櫥沒有關門,他就會撞的頭破血流!用菜刀沒有收好,他就會割傷。真正共同生活,看到他私下花了無數的時間,就是想讓自己過得正常,我才知道他比我以爲的還要勇敢很多很多。」
最危險的歧視來自於無知
失明除了常見的眼球功能障礙,還有大腦受損造成的視覺障礙,即視覺皮質損傷(Cortical Visual Impairment,簡稱CVI)。這類視覺障礙被認識前,患者經常被認定是故意裝病或精神疾病!這種出於無知而迫害身心障礙者事例,在歷史上屢見不鮮!目前爲止,醫學對於CVI的研究、診斷和治療都才起步不久,在臺灣,即使是專業眼科醫師對CVI的瞭解仍不普及,導致患者錯失復健良機,甚至被誤認詐盲裝瞎。
其實,法院也承認陳敬鎧是CVI患者,因爲依據彰化基督教醫院與高雄榮民總醫院的檢查結果,都確認他有腦部血液灌流減少與腦皮質損傷的情況。問題在於,無論振興醫院趙效明醫師、臺大心理系陳建中教授與盲人重建院葉昭旻老師等學者專家,如何在法庭上解釋多數CVI患者仍有剩餘視力,陳敬鎧在剩餘光覺與色塊覺的輔助下,是可以完成很多行爲,包括讀寫考卷和丟接飛盤在內!法官依然認爲這些專家都被陳敬鎧所欺騙,堅持重度視障者是不可能做到這些事情的!
美國黑人民權領袖金恩博士曾說:「世界上最危險的事,是真誠的無知,以及勤奮的愚庸。」閱讀完陳敬鎧案判決書後,相信你會有相同的感慨!法官非常努力想證明陳敬鎧是騙子,卻凸顯自己對CVI的一無所知。當法官被自己對視障者的刻板印象所矇蔽,就再也看不見每一位視障者的不同,這就是最危險的歧視!
平反陳敬鎧,消弭身障歧視
跟許多中途失明者一樣,很長一段時間陳敬鎧都不能接受失明的事實,但他拿出運動家挑戰自我的精神,完成大學學業、接受按摩職訓、追求愛情婚姻,努力融入社會正常生活。然而,司法卻以陳敬鎧太過正常,把他當成罪犯,對他是何其殘忍?身心障礙者沒有身心障礙者該有的樣子,就是詐欺!就是犯罪!司法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何其嚴重!
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在臺灣施行已經第4年了,司法體系顯然還沒有落實公約的要求,陳敬鎧案只是冰山一角。當務之急,司法應儘速地開啓再審,平反冤案。法官培訓與進修課程,也該安排身心障礙權利公約的教育,從觀念開始消弭歧視。期待司法開始看見身心障礙者在社會上之不利狀態,並擔負起協助身心障礙者融入社會的責任!
●蕭逸民,東吳大學人權碩士學程研究生,曾任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執行秘書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申訴中心主任,長期關心弱勢人權與司法改革。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