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府擬調漲違停拖吊費 議員齊反彈憂徒增民怨
新北市府擬調漲違停拖吊費,議員齊反彈憂徒增民怨。(示意圖/AI製圖)
新北市府向新北市議會三讀議案第二讀會提案修正「新北市移置保管妨害交通車輛自治條例」第八條、第九條,欲將車輛拖吊費調漲12元至20元左右,被衆議員不分黨派齊打槍,要求交通局提供相關資料後27日再研議。(柯毓庭攝)
新北市府向新北市議會三讀議案第二讀會提案修正「新北市移置保管妨害交通車輛自治條例」第八條、第九條,欲將車輛拖吊費調漲12元至20元左右,被衆議員不分黨派齊打槍,要求交通局提供相關資料後27日再研議。
交通局說,提案是因新北拖吊移置費自2013年制定公佈迄今未調整,明顯比臺北市收費基準偏低,爲合理反映拖吊營運成本,修正移置費,纔會調漲12元至20元。
議員蘇泓欽說,違規的懲罰是開罰單,違規是違規、拖吊是拖吊,「拖吊不是懲罰」,認爲現在違規被拖吊比例太高,應以嚴重影響交通的車輛才需要拖吊,強調「拖吊不應該是一種懲罰手段」,要求若要漲價,需附帶決議拖吊比例不得高於全部違規的佔比80%。
議員林國春則說,立法意旨是避免危害交通,議員林銘仁則說,拖吊目的是拖吊妨害交通的車輛;議員陳明義說,拖吊公司的目的是解決交通問題不是賺錢,拖吊移置費喊漲就會徒增民怨。
議員張嘉玲則說,新北多項福利輸給臺北,卻跟上臺北的腳步調漲拖吊移置費,對新北市民來講相對剝奪感會太嚴重,另外只漲幾十塊沒有必要,她代表市民向市府請命不要漲價。
議員黃淑君則表示,車輛被拖吊,等於有違規事實,但反過來說,也可能因爲現場道路設施不健全,而使民衆違規。她以大型重型機車舉例,指出新北重機停車格少,強烈建議試辦規畫重機停車格。
議員陳世軒則認同黃淑君說法,要交通局好好思考,重機「收費比照汽車但權利沒比照汽車」,認爲重機部分可以研議,找個地方試辦專屬重機停車格。最後二讀會決定要求交通局提出相關資料,27日再進行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