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箱百萬現金!兩新加坡女出境桃機一航 79萬8千元遭沒入

▲《洗錢防制法》6月28日修正實施後,已發生兩起旅客攜帶超額現金申報遭沒入。(圖/示意照/記者一中攝)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身上帶太多現金記得申報!兩名新加坡女子要從桃園機場第一航廈出境,攜帶超額現金新臺幣79萬8000元遭沒入。兩人表示不清楚相關規定,十分懊惱。

兩女原本要搭15日深夜11時25分的TZ215班機回新加坡,但在晚間10時多在安檢線通關,其中一女行李X光機,被查出攜帶超額現金新臺幣99萬8000元。航警局依法發還兩人各10萬元,沒入79萬8000元,案移臺北關處理。

民衆一定要了解相關規定,以免觸法。(圖/航警局)

《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今年6月28日才修正施行,依法旅客出入境攜帶或貨物運送、快遞、郵寄總價值超過新臺幣10萬元現鈔、總價值超過2萬元人民幣現鈔、總價值超過等值1萬美元外幣香港澳門發行的貨幣現鈔、總面額超過等值1萬美元的有價證券、總價值超過等值2萬美元的黃金,都應向海關申報。

之前也發生過相同案件,兩名臺灣女子5日赴桃園機場,準備搭機到南韓首爾「血拚」,未注意到新法上路,身上攜帶的新臺幣52萬元現金被沒入32萬3千元,是《洗錢防制法》修正實施後,國內第一次有旅客在機場攜帶超量新臺幣遭沒入,過去遭查獲的超量新臺幣記錄後就會全數發還。

▼航警局宣導。(圖/航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