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控「宜大教授涉貪判刑」校方無視放任 求助教育部提4疑點
▲學生會召開宜蘭大學無視學生受教權,放任犯罪教師記者會。(圖/記者許展溢攝)
學生團體今(25日)到教育部前開記者會直指,國立宜蘭大學建築與永續規劃研究所前所長謝宏仁濫用職權,遭法院判決「業務侵佔」、「業務登載不實」,但校方從2 年多前得知此事消極應對,要求教育部正視此事,大喊「犯罪教師、退出宜大」。
宜蘭大學現任學生會會長張世傑說明,謝宏仁卸任前,以假報廢,真侵佔名義,獨吞所上約五分之一總價值約200萬元儀器,經建研所送送司法調查,經地檢署確認犯行起訴後,建研所及工學院迅速的在1個月內做出解聘之決議,提案至校教評會後,學校一直以各種程序理由延宕即便有開會也都拒絕用投票決議,讓學生們開始質疑校方在拖延。
張世傑說,從檢察官起訴至今1年多,學校無視系所、學院解聘決議,最終退回系所要求重新審議,這是告訴社會,宜大畢業的學生學到的就是侵佔公物公款、修改公文是一件能被接受的事情?一個遭貪污、僞造文書起訴的人,學校教評會竟然想保住他,教師用認罪協商爲換取減刑,最後被判業務侵佔定讞後學校還繼續拖延,繼續慰留一個罪犯?
宜大建研所學生劉又瑄質疑,從教育部給的函覆中發現,謝宏仁是利用所長職權犯罪,當時身份爲公務員,學生會詢問法官和律師,不明白爲何宜蘭地檢署會忽略 大法官解釋,而將謝師從起訴時的「貪污治罪條例」重罪,在開庭後由別的檢查官配合被告律師更改爲「業務侵佔罪」?而學校居然也對這樣的認罪協商表示同意。
▲學生質疑此案爲什麼審議程序可以延宕1年多。(圖/記者許展溢攝)
臺灣學生聯合會秘書長陳估熊表示,事實上此案不是個案,更只是冰山一角,整個高教環境都有這種藏污納垢,都有老師藉着自己權利成爲一方之霸。學生們最後呼籲相關單位迴應學生提出以下4疑點:
1、學生可不可以拒絕接受犯罪教師任教?
3 、請教育部及監察院徹查犯罪教師爲何可以私下關說相關教評委員?
4、請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釐清爲何犯罪教師明明是利用公職身份進行公物侵佔, 被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後又可以被更改爲「業務侵佔」輕判,其中有無適法性問題及司法關說情事?
教育部高教司科長賴冠瑋出面接受陳情迴應,教育部已在8月12日發函宜大,要求依照教師法規定確實審理此案並報部,到時會根據實際情況看是否有違規,再督導改善、維護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