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奉養父母」賊家屬求償300萬 護妻勇夫還得打民事仗

▲勒死悍賊孕妻陸戰退伍勇夫防衛過當,二審改判2月定讞。(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爲了保護孕妻,31歲的何柏翰徒手絞死闖進屋內的小偷,二審高等法院上午宣判2個月的徒刑、緩刑2年,但何柏翰相當不滿,受訪時質疑「臺灣司法爲什麼要把一件事分成2個部分判?」、「不然大家都去(法官家裡坐坐好了!」雖然刑事部分告一段落,但接下來民事求償纔是關鍵竊賊家屬以要「奉養父母」爲由,求償300萬元,何柏翰接下來只能小心應對。

這起「小偷遭勒斃」案因多處存在矛盾,外界看法正反兩極,引起社會關注。陸戰隊退伍的何柏翰2014年10月25日晚間與孕妻返回住家時,驚見張姓慣竊闖空門,當時張嫌一時情急揮拳攻擊,何爲保護孕妻,與張嫌發生扭打,最後使用絞技將張嫌壓制廁所地上,待警方到場時,張嫌已臉色發黑,送醫不治。

▼2014年10月,何男與孕妻返家,撞見闖空門行竊的張嫌。(圖/東森新聞)

到底算不算防衛過當?何柏翰事發至今歷經2次審判士林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何男,一審法官認定何男身形精壯,壓制時未注意導致張嫌窒息,造成其家屬難以撫平的傷痛,屬防衛過當,判處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何柏翰不服判決再上訴,二審法官6日上午判決結果也出爐,認爲張嫌在被壓制過程中已全身癱軟,何理應鬆手卻沒有,仍認定防衛過當,但何有自首主動到案,因此改判處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定讞。

2次判決僅減刑1個月,何柏翰受訪時難掩不滿、無奈,質疑臺灣司法「把一件事情分成2個部分審判」、「那你到人家家裡偷東西這件事情呢?難道人死了就可以不用追究嗎?」、「每個人都去法官家坐一下就好啦,那個法官能接受嗎?」對於失手勒斃竊賊,何柏翰說,「願意道歉,但拒絕賠償」,事發後也原住處也不敢再住,同妻子回老家與父母生活

儘管刑事判決定讞,但何柏翰未來還得面臨民事求償部分,張嫌家屬以「奉養父母」爲由,求償300萬元。何的委任律師張宸浩指出,民事庭法院在判斷被告有無過失時,通常會採用刑事庭見解,若刑事庭判定有過失的話,民事庭通常會依此爲認定基礎,上百萬的求償金額對何柏翰來說,恐怕最後結果也不太樂觀。

▼對於刑事判決結果,何柏翰仍難以接受,此外,他未來還要面對上百萬元的民事求償。(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