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石木欽不法審檢調全部扣押物 監委:依憲法不得拒絕
監委要求法務部移送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案涉案審、檢、調相關扣押物、包括27本筆記本一併過院審查,外界質疑法務部是否會照辦。監察院司法獄政委員會召集人蔡崇義今天表示,除非資料已銷燬,否則依憲法不得拒絕。
針對司法院及法務部今天對外說明及報告,調查石木欽案監委今天說,「他們不願當壞人,壞人都要監察院來當」,所以監察院只好請司法院及法務部將所有資料移送到監察院。
對於監委要求全數3箱98宗的卷證要送到監察院。蔡崇義說,理論上從憲法的角度來看,監察院要求的資料,法務部不能拒絕,除非資料改己被銷燬,但是否會發生這樣的情況,誰也不敢講。
另對外傳前監察院已排定2月19日在司法獄政委員會討論本案,蔡崇義表示,他沒有說過這樣的話,2月19日是既定的委員會行程,當天開會會發生什麼情況誰會知道,他只能說,如果案子有送到委員會來,就會處理。
蔡崇義表示,依照判斷,司法院及法務部近日就會把相關資料送到監察院來,但屆時是否安排議程討論,還要看如何安排,通常委員會都是在一週前纔會安排案件,所以很難說屆時案件如何安排,也許當天沒有討論,但也有可能就是在當天討論。